生命永驻手术事故意外伤害保险
2014-10-22 09:53:3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一、保险金给付的申请
受益人申请领取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本合同的原件及其它保险凭证;
3.受益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4.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机构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5.若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身故,受益人应提供公安部门或依法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被保险 人死亡证明文件;
6.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资料;
7.若经办人为代理人,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保险金申请所提交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 证明和资料。
二、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核 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 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 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 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 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三、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 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 若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有权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
第五章 一般约定 第十二条 通讯地址的变更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作 上述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投保单或批单上所载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最后通讯地址发送通知, 并均视为已送达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第十三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后,投保人不得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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