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附加手术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07
2014-10-21 10:15:3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附加手术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07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0岁-2岁 | 15.00元 | 1年 |
手术报销1000元 |
1年 |
0岁-10岁 | 15.00元 | 1年 |
手术费补偿3000元 |
1年 |
0岁-25岁 | 15.00元 | 1年 |
手术医疗保险金1000元 |
1年 |
32岁-32岁 | 45.00元 | 1年 |
疾病手术、意外手术报销3000元 |
1年 |
0岁-60岁 | 45.00元 | 1年 |
手术费3000元 |
1年 |
1岁-60岁 | 180.00元 | 1年 |
门急诊手术保险4000元 |
1年 |
32岁-32岁 | 292.00元 | 1年 |
意外医疗10000元 住院手术费报销5000元 |
1年 |
35岁-35岁 | 292.00元 | 1年 |
意外医疗10000元 住院手术费报销5000元 |
1年 |
55岁-55岁 | 292.00元 | 1年 |
意外医疗10000元 住院手术费报销5000元 |
1年 |
51岁 | 35.00元 | 1年 |
意外手术费用补偿1000元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保险责任
手术费补偿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2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被保险人因疾病3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4经医院5进行手术治疗,我们对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手术费用6按以下约定给付手术费补偿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该次手术费用补偿金之前已经通过社会医疗保险7取得针对该次住院治疗的补偿,我们对该次手术治疗的实际手术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90%进行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该次手术费用补偿金之前没有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针对该次住院治疗的补偿,我们对该次手术治疗的实际手术费用按70%进行给付。
每次疾病或意外事故的手术费补偿金,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需间歇性施行手术,前后手术日期间隔未达90天,则视为同一次手术补偿。
本项责任适用“补偿性原则对保险责任的限制”的规定。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合同依您的申请,可附加于我们提供的主合同之上,经我们审核同意,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中列明后生效。
主合同的条款中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部分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如果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容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60天至60周岁1。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三条 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第四条 保险责任
手术费补偿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2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被保险人因疾病3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4经医院5进行手术治疗,我们对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手术费用6按以下约定给付手术费补偿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该次手术费用补偿金之前已经通过社会医疗保险7取得针对该次住院治疗的补偿,我们对该次手术治疗的实际手术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90%进行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该次手术费用补偿金之前没有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针对该次住院治疗的补偿,我们对该次手术治疗的实际手术费用按70%进行给付。
每次疾病或意外事故的手术费补偿金,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需间歇性施行手术,前后手术日期间隔未达90天,则视为同一次手术补偿。
本项责任适用“补偿性原则对保险责任的限制”的规定。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进行手术治疗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本附加合同仍然有效。
1周岁:指按照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
2保险期间:指保险合同期间,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约定终止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3疾病: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30天后或最后一次复效日30天后(以较迟者为准)首次出现的疾病或症状,但不包括本附加合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