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太平安顺住院医疗保险(B款)

2014-10-20 11:25:5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附表二:太平安顺住院医疗保险(B款)费率表。..。..。..。..。..。..。..。..。..。..。..。..。..。..。..。..。..。..。..。..。..。..。..。..。..。..。..。..。..。..。..。..。..。..8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

  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文件。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60 天至 60周岁1。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三条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

  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第四条 保险责任 住院费用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 2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 3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4入住医院 5治疗,我们 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该次住院费用保险金之前已经通过社会医疗保险6取得针对该次住院治疗的补偿,我 们对该次住院治疗的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住院费用7扣除被保险人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 90%进 行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该次住院费用保险金之前没有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针对该次住院治疗的补偿,我 们对该次住院治疗的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住院费用按 70%进行给付。

  我们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累积所承担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高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本项责任适用“补偿性原则对保险责任的限制”的规定。

  1周岁:指按照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

  2保险期间:指保险合同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约定终止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3疾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 30 天后或最后一次复效日 30 天后(以较迟者为准)首次出现的疾病或症状,

  但不包括本合同生效或恢复效力前的任何疾病或症状。

  4意外伤害事故: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5医院: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为门诊、康复、护理、疗养、戒

  酒、戒毒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并且提供

  24 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的医疗和护理等服务。

  6社会医疗保险:各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各省市城镇职工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医疗保

  险,包括新农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其中各

  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是指各省市人民政府令发布的为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制定的管理办法。

  7住院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诊疗费、化验费、材料费、护理费。其中,我

  们负责的药品种类范围参照当地社会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医疗材料项目范围,

  我们只负责当地社会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包括的品种;检查项目范围,我们只负责当

  地社会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包括的项目。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本合同仍然有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退还现金价值8(详见附表一:《现金价值表》,以下简称“附

  表一”),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在任何情况下自伤或自虐;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

  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三、被保险人在任何情况下自杀;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9,未遵医嘱使用处方药物10或未按照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非处方药物;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11,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2,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3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14;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九、牙齿修复、牙齿整形或视力矫正; 十、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 十一、 美容手术、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