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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实行医保异地就地医结政策:参保人员不用回参保地报销

2016-09-30 08:57:1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与新疆实现异地就医结算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员流动越来越频繁,父母随子女外迁的情况越来越多,为方便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就医,我省在省内异地就医工作全面推进并取得成果的同时,又开始了跨省异地就医的破冰之旅。

  今年4月,吉林省与海南、新疆、广西、重庆、贵州和云南等省份签署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通过建设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跨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目前,与新疆已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与广西、云南、重庆已完成异地就医平台的联网改造,进入到用户测试阶段,与海南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正在进行正式环境联调测试,与贵州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进行测试环境测试。

  实现全省异地结算数据共享

  据了解,为了保障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医保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经办规程》等系列政策文件,统一规范了全省医疗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统一制定了业务规程。

  同时,规范业务,实施标准体系。规范管理各项结算标准化数据库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核心。通过设立十大标准化数据库,统一拟订了全省异地就医药品、诊疗和服务设施目录的标准化,统一规范了目录对照方式和原则等。实现全省结算项目标准化数据库项目编码统一,数据共享。

  争取进一步扩大联网结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