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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申根救援保险有什么不一样呢?

2014-11-24 09:33:0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性病导致身故或住院造成随行的未满

  十六周岁儿童无人照顾时,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经济的交通方式将其运送回

  居住地,并尽可能使用其原始回程票。若该儿童无原始回程票,则其返回中国境内

  的交通费用自行承担。若该儿童原始回程票因援助过程而过期失效,本公司将通过

  救援机构承担回程票费用(以正常航班经济舱为准)。如救援机构认为有必要,将为

  该儿童安排一位随行人员陪同并承担交通费用(以正常航班经济舱为准)。

  4、儿童住院陪护费用

  未满十六周岁儿童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导致住院治疗,本公司通过

  救援机构可安排与其同行的一位家长陪同住院。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可安排该家

  长入住附近酒店。住宿以5日为限,每日住宿费以人民币800元为限。

  5、亲属处理后事费用

  被保险人在旅行时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导致身故,若当时未有亲属与被保

  险人同行,且有关后事需由亲属直接处理,可安排一位亲属前往事发地处理后事,

  并承担该名亲属的交通费用(以正常航班经济舱为准)和在当地的酒店住宿费,住

  宿以5日为限,每日的住宿费以人民币800元为限。

  6、遗体处理

  被保险人在旅行时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导致身故,救援机构按照被保险人

  的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提供以下三种服务之一,但该项保险责任的累计保险金额以

  人民币10万元为限:

  (1)出境被保险人遗体运送回国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安排将身故被保险人的遗体从事发地运返至境内距离被保险人

  经常居住地最近的国际机场。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运返的交通费用、灵柩运送

  费用和灵柩费,但灵柩费以人民币6,000元为限。

  (2)出境被保险人火葬和运送骨灰回国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支付火葬费使被保险人的遗体可以在身故地火葬,并支付骨灰

  盒运回境内距离被保险人经常居住地最近的国际机场的运送费用(以正常航班经济

  舱为准)和骨灰盒费用,但骨灰盒费用以人民币6,000元为限,火葬费以身故地普通

  丧葬标准为限。

  (3)就地安葬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以按照身故被保险人家属愿望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就地安葬。

  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支付就地安葬相关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仪式或墓地的费用。

  就地安葬费用以人民币10,000元为限。

  7、住院医疗责任

  被保险人在旅行过程中因遭受意外伤害���突发急性病需立即救治,应向救援机构提

  出救援申请,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在确认被保险人需要入院治疗时,本公司通过救

  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在境外住院治疗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具体如下:

  (1)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入住到距事发地最近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最合适

  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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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医院病房费、餐费和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

  人住院所需的以下治疗设施、治疗和服务费用;

  웠 住院费:包括检查费、化验费、护理费、ICU病房费、诊断费、治疗费、病

  房(床位费)及膳食费用、住院服装费;

  웠 手术费:包括手术费、手术室使用费、手术器材费、手术用血浆、器械及

  材料费、麻醉费;

  웠 处方药品费:医院指定的主治医生开出的药品费。

  任何医疗方案最终将取决于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有权拒绝任

  何不利于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和安全的请求。

  本公司是否通过救援机构承担以上费用取决于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的审核,若救援

  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在医院住院的时间或者相应的费用有不合理之处,则

  有权将被保险人的住院时间和费用限制在合理且必要的范围之内。

  保险金给

  付限额

  被保险人在通知救援机构并获准予以垫付后,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以上各项救

  援医疗费用累计以保险单上载明的救援医疗保险金额为限,当本公司累计给付金额

  达到该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2.4.2 可选责任 1、 紧急门诊责任

  被保险人在旅行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的授权

  医生根据其专业知识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咨询,在确认被保险人需要以下医疗救助

  时,本公司承担以下责任及费用:

  若被保险人因病情或伤势需要,经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允许,可进行紧急医疗会诊

  及必要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本公司承担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包括会诊费、化验

费、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