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卓越人生A款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2014-11-21 09:25:3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费期间内每年交纳保险费,交纳保险费的具体日期为当年的保单生效对应 日(详见释义),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到期未交纳,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费日期的 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 付保险金时将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3.3 合同效力 中止
除另有约定外,您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续期保险费的,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
零时起效力中止。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3.4 合同效力 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二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经本公司与您协商并达
成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之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
同,并退还宽限期开始前一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3.5减保本合同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且生效二年后,您可以申请减保,并领取减少部
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减保后,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一万元。减保后的保险费按下列公式
减保后的保险费=本次减保前的保险费×(1-减保比例)
本公司按减保后的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
3.6保单贷款本合同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且生效二年后,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凭保
计算:
险单向本公司申请保单贷款。经本公司同意,贷款金额以贷款时“现金价值净额”的
70%为限,每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贷款利息在贷款到期时应与本金一并归还,
逾期不还者,贷款本息与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全数时,本合同终止。
贷款利息根据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五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按年复利
计算。逾期还款者,逾期期间的利率按上述办法再上浮一个百分点执行。
上述所称“现金价值净额”指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扣除其他欠款后的余额。
3.7 特殊退费 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公司向您退还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不包 括已豁免部分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您申请上述金额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 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被保险人身故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x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保险金受 益人
本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2 保险事故 通知
您或被保险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您或被保险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本公司,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
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虽未及时通 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如被保险人在领取重度失能保险金期间发生身体全残或身故的,您或被保险人 应当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本公司。如您或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或迟 延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在被保险人被确诊身体全残后或被保险人身故后本公司继续 支付重度失能保险金,本公司有权向您或被保险人追偿。
如被保险人在领取重度失能保险金期间由于身体康复导致重度失能状态消失, 您或被保险人应当于身体康复之日起10日内通知本公司。如您或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 义务或迟延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在被保险人失能状态消失后本公司继续支付重度失 能保险金,本公司有权向您或被保险人追偿。
4.3 保险金及 豁免保险 费的申请
1.申请重度失能保险金或一般失能保险金时,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 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本公司指定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失能鉴定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 料。
2.申请身体全残保险金时,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 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本公司指定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全残鉴定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 料。
3.申请满期生存保险金时,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