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保德信幸福守护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1-19 10:27:2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更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或受益份额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BPESB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5.2 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我们,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您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的除外。
5.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受益人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5.3.1 身故保险金申请
(1)保险合同;
(2)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4)由公安部门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见11.11)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以及火化证明;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5.3.2 全残保险金申请
(1)保险合同;
(2)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医师出具的被保险人全残鉴定诊断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5.3.3 生存保险金申请
(1)保险合同;
(2)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被保险人的生存证明及其他必须的证明文件。
对于以上各项保险金,如受益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受托人还应提供受益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5.4 保险金给付 BPESB
我们在收到给付保险金的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对属于保险责任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见11.12)。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5.5 宣告死亡的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失踪且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我们以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的,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后三十日内向我们退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
5.6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6. 保单红利
6.1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红利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我们会在每个保单年度向您提供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参与红利分配。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