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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珍爱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1-18 09:24:4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方案。红利是非保证的,实际红利分配水平根据我方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而定。

  如果我方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见33.15)分配给投保人,并以红利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投保人。

  我方提供累积生息的红利领取方式,即由我方保留红利,每年保单周年日按我方公布的累积利率按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直至合同终止时给付。

  投保人可以在保险期间内申请领取全部已分配的红利及利息(见33.16)。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参与红利分配。

  第四章 保险期间、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11.保险期间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我方同意承保,且在我方收到投保人交纳的首期保险费后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见33.17)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同自该生效日期的24时(北京时间)开始。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载明于保险单上,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时起算,保险期间届满,本合同终止。

  12.基本保险金额及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方和我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按发生保险事故(见33.18)时被保险人所达到的年龄而不同。发生保险事故时,若被保险人不满1周岁,保险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30%;若被保险人满1周岁但不满2周岁,保险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60%;若被保险人已满2周岁,保险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00%。当投保人累计所交的本合同及《招商信诺附加珍爱一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费高于保险金额时,则保险金额为累计所交的本合同及《招商信诺附加珍爱一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费。

  13.保险费的交纳本合同的保险费因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性别、保险期限及交费期间不同,交费��式分为趸交、年交、月交。具体的交费方式由您和我方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投保人应该以人民币在每一笔保险费到期日(见33.19)或到期日之前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保险费。

  14未交纳保险费的处理投保人未支付首期保险费,本合同自始无效。

  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在保险费到期日未交纳本合同规定的保险费的,自保险费到期日的24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方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欠交的各期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24时起效力中止。我方对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自本合同中止之日起,累积生息的红利余额停止计息。

  若本合同效力中止,本合同下所附的所有附加合同一并中止。

  第五章 保险单服务

  15.

  保险单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您方的保险合同累积有现金价值,经我方审核通过后,您方可以向我方申请借款,但每次借款的时间最长为6个月。累计借款本息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80%。借款本息应在借款期满之日交付。如果逾期未付,则借款利息将被并入借款金额中,并视同重新借款。

  当现金价值不足以偿还借款和利息时,本合同的效力立即中止。我方对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自本合同中止之日起,累积生息的红利余额停止计息。

  若本合同效力中止,本合同下所附的所有附加合同一并中止。

  第六章 本合同效力的恢复

  16.本合同效力恢复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投保人可以提出复效书面申请,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我方审核同意并且投保人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其利息后当日的24时起,本合同效力恢复。若本合同效力恢复,本合同下所附的《招商信诺附加珍爱一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需一并恢复效力。本合同效力恢复后,累积生息的红利余额自保单复效之日起重新开始计息。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您我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我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我方退还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未还款项后的余额。

  第七章 解除合同、合同效力终止

  17.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本合同自投保人签收之日起10天内称为犹豫期。如果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且审核通过之日起终止效力。我方将向投保人无息退还已交付的保险费。

  如投保人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方提供下列资料:

  一、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