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利丰年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
2014-11-14 10:11:0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3章第1条
您应当按时缴纳保险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4章
如果您未能及时缴纳保险费,保险费可能将自动垫缴 _________________第4章第3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您应当及时通知我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8章第2条
应当如何向我们申请保险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8章第4条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有权扣除相关欠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9章
您可以解除合同,请您慎重决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11章
我们对各项名词的解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13章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的保险合同6 合同效力的中止和恢复
1.1保险合同的构成
1.2投保年龄、年龄计算与错误的处理7 减额缴清保险
1.3合同的生效日
1.4保险期间8 保险金的给付
1.5保险金额与申请减少保险金额8.1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
1.6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8.2保险事故的通知
1.7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8.3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1.8犹豫期内的合同解除权8.4如何申请保险金
8.5保险金的给付时效
2 保障范围8.6身体检查与司法鉴定
2.1保险责任8.7失踪处理
2.2责任免除
9 欠款的扣除
3 红利
3.1红利的分配10 保险合同的变更
3.2红利的领取方式10.1住所或通讯地址的变更
3.3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10.2合同内容的变更
4 保险费11 合同效力的终止
4.1保险费的缴纳
4.2宽限期12 争议的处理
4.3保险费的自动垫缴
13 名词释义
5 保单借款
中英人寿利丰年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1章
您与我们的保险合同
1.1保险合同的构成
我们与您订立的《中英人寿利丰年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所附的投保书及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1.2投保年龄、年龄计算与错误的处理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岁(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见13.1)。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件登记的周岁年龄为准。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书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见13.2)给您。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第1.7条的规定,我们不解除合同的按��条第2、3款办理。
2、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缴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3、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您,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不因此而改变。
1.3合同的生效日
本合同的生效日经我们同意承保,自您缴纳首期保险费当日的二十四时开始。我们将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在我们签发保险单之前,如果您已缴纳首期保险费,且您已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符合我们的承保条件,则本合同的生效日将追溯至您缴纳首期保险费当日二十四时开始。
本合同的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保单满期日和保险费到期日均以该日期为基准计算。
本合同生效后,我们依照第2.1条的约定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1.4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
1.5保险金额与申请减少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果该保险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保险金额为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书面申请减少保险金额,但减少后的保险金额须符合我们当时规定的最低承保金额。保险金额的减少部分视为终止合同,我们将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所对应的现金价值。
您为您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1.6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