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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普照两全保险F款有什么不同?

2014-10-28 09:58:0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重新计算。

  6.2保单贷款本合同生效并在犹豫期满后,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

  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80%,每次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

  个月。贷款利率按条款约定利率计算。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

  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

  本金计息。

  自贷款本金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的次日零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7合同解除

  7.1犹豫期后解除合

  同(退保)的手续

  及风险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简称退保),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

  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

  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您于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8-6

  8如实告知

  8.1明确说明与如实

  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会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会在投保单、保险

  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

  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

  生效力。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

  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

  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

  退还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

  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8.2本公司合同解除

  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

  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

  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9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9.1年龄性别错误处

  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法定有效身份证件相

  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年龄及真实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

  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

  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本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8.2“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

  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

  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

  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您。

  (4)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每年分配的保单红利与实际

  不符的,我们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年龄或性别进行调整。

  9.2未还款项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保单红利、退还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果您

  有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按条款约定利率计算)、保单贷款及利息或其他未

  还清款项,我们会在扣除上述欠款后给付。

  9.3合同内容变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

  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9.4联系方式变更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请

  8-7

  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

  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

  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9.5争议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

  仲裁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释义

10.1保单年度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