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普照两全保险F款有什么不同?
2014-10-28 09:58:0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重新计算。
6.2保单贷款本合同生效并在犹豫期满后,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
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80%,每次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
个月。贷款利率按条款约定利率计算。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
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
本金计息。
自贷款本金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的次日零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7合同解除
7.1犹豫期后解除合
同(退保)的手续
及风险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简称退保),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
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
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您于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8-6
8如实告知
8.1明确说明与如实
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会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会在投保单、保险
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
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
生效力。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
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
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
退还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
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8.2本公司合同解除
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
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
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9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9.1年龄性别错误处
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法定有效身份证件相
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年龄及真实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
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
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本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8.2“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
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
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
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您。
(4)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每年分配的保单红利与实际
不符的,我们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年龄或性别进行调整。
9.2未还款项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保单红利、退还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果您
有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按条款约定利率计算)、保单贷款及利息或其他未
还清款项,我们会在扣除上述欠款后给付。
9.3合同内容变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
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9.4联系方式变更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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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
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
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9.5争议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
仲裁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释义
10.1保单年度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