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元丰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24 10:57:3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费,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继续有效。当现金价值余额不 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及利息(见 9.12)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 同效力中止。 如果本合同有附加合同,本合同及其所有有效附加合同的保险费须一 并垫交。
5.3保单借款如果本合同有效且具有现金价值,经我们同意,您可以书面申请保单
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时本合同现金价值余额的百分之八
十。
当保单借款及利息达到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现金价值之和时,本合同
及其附加合同效力中止。
5.4 基本保险金额
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您可以书面申请减少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经我们同意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减少后 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变更时我们规定的最低基本保险金额。对基 本保险金额减少的,我们退还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现金价 值,基本保险金额相应降低。
5.5 合同内容的变
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经我们的同意,您可以书面申请变更本合同的
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内容的,由我们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 注或者附贴批单。
5.6解除合同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您可以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并向我们提供下
列证明和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解除合同申请书;
三、您的身份证明。
自我们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我们在收到上述证 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本合同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
s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6.1 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您不享 有任何红利的分配。
6.2效力恢复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您可以书面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
在我们与您协商并达成协议,您补交保险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
如果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合同效力恢复协议
的,我们可以解除本合同,并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t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7.1 受益人指定与 变更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您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须征得 被保险人同意。您为与您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 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如果受益人为数人时,您 或被保险人应当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受益份额, 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或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必须书面通知我们,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 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除另有约定外,生存保险金、养老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 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 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 义务:
一、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被保险人身故且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有其他受益 人时,其依法丧失或放弃的受益份额由我们按照本合同确定的受益顺 序和受益比例之比给付其他受益人。 如果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 的,则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7.2保险事故通知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我
们,但因不可抗力(见9.13)导致的迟延除外。故意或者因重大过
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
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
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7.3 保险金申请时效 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 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7.4保险金申请在申请各项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一、生存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申请
生存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申请领取生存保险
金、养老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给付申请书;
2. 保险合同;
3. 生存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受益人身份证明;
4.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及必要的生存证明。
二、全残保险金申请
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全残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