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旅途美满安康两全保险(A款)
2014-10-23 10:37:5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新华旅途美满安康两全保险(A款)
适用年龄:6个月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满期生存金 祝寿金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每生存3年,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额的9%),终身领取。
二、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1、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初始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及职业类别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3.被保险人生存至66岁,本公司一次性给付保额做为祝寿金。
4.被保险人在66岁前享有双倍保障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复效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被保险人范围:凡出生满六个月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每生存3年,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满期��存保险金(保额的9%),终身领取。
二、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1、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初始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及职业类别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3.被保险人生存至66岁,本公司一次性给付保额做为祝寿金。
4.被保险人在66岁前享有双倍保障。
第四条保单红利
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并经保险监管机关认可,本公司将进行红利分配。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一、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
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在“年度红利公布等待期间”的,本公司将在该保单生效对应日的前一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照最近一次已公布的分红率,在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增加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
保单生效对应日在“年度红利公布等待期间”的,本公司将在该保单生效对应日的前一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照最近一次将公布的分红率,在该分红率公布日增加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但在此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或者进行本合同项下的有关变更,涉及分红率时,本公司将适用最近一次已公布的分红率。
保单生效对应日与分红率公布日为同一天的,适用该公布日公布的分红率。
前述“年度红利公布等待期间”指某一会计年度末(分红率核算日)至该分红率公布日的期间(不包括该公布日)。
二、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分为三种:
1、满期生存红利
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满期核算,若确定本合同期满时有红利分配,则将该满期生存红利相应增加保险金额。
2、体恤金
被保险人全残或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以体恤金的形式相应增加保险金额。
3、特别红利
因本条上述两项以外的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非正常终止时,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