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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盛世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如何?

2014-10-23 10:05:5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在指定和变更保证给付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十一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本公司。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十二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 生存保险金的申请:

  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保证给付期间届满以后,每次申领生存保险金时需向本公司提供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 保证给付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证给付保险金:

  1、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第十三条 保险金的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十四条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同意后,可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时,投保人应填写变更合同申请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并在本合同的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上加以批注,或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后生效。

  投保人于本保险单签发之日起十日后或被保险人已经领取了首期保险金后,本公司不受理转换方式的变更。

  第十六条 通讯地址的变更

  投保人的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或本公司认可的其它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的最后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七条 年龄错误

  一、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