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智盈一号两全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0-23 09:17:3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智盈一号两全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生存 满期生存金 生存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2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3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4入住医院5治疗,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住院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每次住院我们从第4天开始按本合同的每日住院津贴金额乘以实际住院6天数7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即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日住院津贴金额×(实际住院天数-3天)。
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90天为限。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住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的间隔未达90天,则按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我们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累积所承担的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180天为限。
二、住院费用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该次住院费用保险金之前已经通过社会医疗保险8取得针对该次住院治疗的补偿,我们对该次住院治疗的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住院费用9扣除被保险人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90%进行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该次住院费用保险金之前没有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针对该次住院治疗的补偿,我们对该次住院治疗的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住院费用扣除500元后的剩余部分按70%进行给付。
我们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累积所承担的住院费用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高以本合同的住院费用保险金金额为限。
太平智盈一号两全保险条款
(2010年12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
等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文件。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30 天至 60周岁1。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三条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
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第四条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2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每个保险单周年日3的当天零时仍生存, 我们将按以下公式给付生存保险金:每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限×1%。 二、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所在 交费年度数4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三、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乘坐本合同第三十条所定义的公共交通工具遭遇 意外伤害事故5,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天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在按上述第四条第二 款规定的保险责任给付的同时,再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所在交费年度数的 2倍给付公共交通 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四、满期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6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 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交费年度数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1周岁:指按照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
2保险期间:指保险合同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约定终止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3保险单周年日: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每一个保单年度内本合同生效日期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
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4交费年度数:指保险单自首次交纳保费后所处的年度数与保险单载明的交费年期的较小值。例如,保险单
载明的交费年期为 10,若本合同生效日为 2003 年 7 月 1 日,当前的时间为 2005 年 8 月 1 日,则交费年度
数为 3;若本合同生效日为 2003 年 7 月 1 日,当前的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1 日,则交费年度数为 10。
5意外伤害事故: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