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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吉祥安康两全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0-15 11:40:5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保险金申请 一、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13;

  3.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5.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满期生存保险金的申请

  在申请满期生存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保险金作为被保

  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 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1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种是指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另一种是指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及第十三条规定)

  12保险事故: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13有效身份证件:指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户口簿的使用仅限于十六周岁以下尚未申领身份证

  的未成年人。

  第十二条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 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 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 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有权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

  第十四条 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失踪,且经法院宣告死亡, 申请人可以向我们申请身 故保险金,我们以法院判决宣告之被保险人死亡日为被保险人死亡的日期,并且按第三条“保险责任”第一 款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被保险人生还之日起 30

  天内,向我们退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退还保险金后,本合同的效力由您和我们协商处理。

  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第十五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权 您和我们协商同意后,有权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并由我们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签订合同

  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 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我们与您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您补交保险费及 累积利息14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合同的,向您退 还合同效力中止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十七条 犹豫期

  您在收到本合同后可享有 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在我们收齐相关文件和资料的 次日零时,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在扣除 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交的保险费。

  第十八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 保险合同;

  2. 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14累积利息:指根据我们已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我们将根据“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 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 2.5%之较大者”+2.0%确定计息的利率。如果本合同有欠交的保险费或保单贷 款,我们将每半年复利计息一次。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保险 单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第六部分 您必须了解的其它事项

第十九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