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吉利相伴A款两全定期保险(分红型)
2014-10-11 10:14:4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患精神病(详见释义)、斗殴(详见释义)、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详见释义);
4、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详见释义)、无有效驾驶证驾驶(详见释义)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详见释义)的机动车(详见释义);
6、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详见释义);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详见释义);
8、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4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如您已缴足二年以上保险费,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如您未缴足二年保险费,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所缴保险费。
2.6保单分红 本合同采取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红利分配,具体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分红和终了分红。
1、年度分红
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则按照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红利分配。本公司将在保单前一生效对应日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照所适用的分红率,增加您的保险金额,并作为下一次年度分红的基础。
上述“适用的分红率”以及您保单的具体分红时间,可以向本公司查询。
2、终了分红
终了分红所分配的红利包括以下三种:
(1)满期生存红利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致本合同终止时,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以满期生存红利的形式增加到满期生存保险金中予以给付。
(2)体恤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全残或身故致本合同终止时,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以体恤金的形式增加到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中予以给付。
(3)特别红利
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因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等情形导致的本合同终止时,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以特别红利的形式增加到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中予以退还。
上述终了红利的数额可能因保险单特性(包括保险期间、基本保险金额、保单经过年度、性别、投保年龄等)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本合同分红具有波动性,分红率无法预先设定且各年度并非完全相同。
2.7责任终止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已按本合同第1.3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2、���公司按本合同第2.4条给付保险金后;
3、本合同因其它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的。
w您的权利和义务
3.1保险费的缴纳 本合同保险费的缴费方式为年缴, 缴费期间可选择十年缴、十五年缴、二十年缴或三十年缴,缴费标准详见费率表。
3.2续期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 续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日期缴付,如到期未缴付,自保险单所载明的缴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3.3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您逾宽限期仍未缴纳续期保险费的,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且中止保单红利分配。
3.4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二年内,您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您补缴保险费及中止期欠缴的利息(详见释义)后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您已缴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未缴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所缴保险费。
3.5现金价值 主要包括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在本合同效力因本条款第2.6条第2款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