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富红赢三号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10 13:55:4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三条 保险金申请 一、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或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或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时,由相应保险金的受益人作为申请人 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16;
3.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证明和资料。 二、满期生存保险金的申请
在申请满期生存保险金时,由满期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 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除上述证明和资料外,还须提供相关保险金受益人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
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还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以上 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第十四条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 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 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 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有权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
第十六条 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失踪,且经法院宣告死亡,申请人可以向我们申请身
故保险金,我们以法院判决宣告之被保险人死亡日为被保险人死亡的日期,并且按第六条“保险责任”第二款 处理。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前被宣告死亡,我们无息返还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被保险人生还之日起30
天内,向我们退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退还保险金后,本合同的效力由您和我们协商处理。
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第十七条 保单贷款 如果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以将本合同作为保单贷款的质押,向我们申请保
单贷款。保单贷款的最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当时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17的70%(最低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
1000元,我们将不定期调整最低贷款金额),每一期贷款的最长期限为 6个月。 如果您没有未偿还的保单贷款,您申请的保单贷款按我们最近一次确定的保单贷款利率18每日计息,每
一期贷款适用的保单贷款利率在贷款期限内固定不变。 如果您有未偿还的保单贷款,您可以申请增加贷款,当期未偿还的保单贷款和增加贷款的累积最高金额
不超过增加贷款时本合同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的70%,增加的保单贷款的期限为当期未偿还的保单贷款的 剩余期限。增加的保单贷款按当期未偿还的保单贷款适用的贷款利率每日计息。
保单贷款期满时,若您未能全部偿还保单贷款及累积利息19,且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大于零,未偿还 的保单贷款及累积利息将构成新一期的保单贷款,贷款期限为 6 个月,并按我们最近一次确定的保单贷款利 率计息。
您可以在保单贷款期满时,或保单贷款期满前偿还全部或部分的贷款及累积利息,还款将首先用于偿还 累积利息,然后用于偿还贷款本金。
当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本合同的效力中止。
第十八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权 您和我们协商同意后,有权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并由我们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签订合同
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犹豫期
您在收到本合同并书面签收之日起可享有 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