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富红赢四号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10 13:46:5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财富红赢四号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满期生存金 生存金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3当天零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
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4零时之前因下列保险责任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因下列保险责任身故,我们则按下列各项保险金
的规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三、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6,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天内,
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在按本条上述第二款规定的保险责任给付的同时,额外按被保险人身故时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在给付上述各项身故保险金或满期生存保险金时,关于红利的处理参见第七条“红利分配”。
第七条 红利分配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
配方案。如果确定有红利分配,我们将进行红利分配。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一、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增额红利方式指的是增加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也参
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本合同的
基本保险金额。红利应分日是保单周年日,而红利的实际分配日将可能因年度会计核算、审计或相关法律的
规定、保险监管的要求而迟于保单周年日。
我们将每年至少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二、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将在本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付您。
终了红利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发放:
1. 满期生存红利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的当天零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满期
核算,如果确定有满期生存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2. 体恤金红利
被保险人身故后,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体恤金红利分配,
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3. 特别红利
因上述两项以外的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
如果确定有特别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太平财富红赢四号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2011年8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特别提示
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 务。在本合同中以“您”代称。
被保险人 :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 :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 权的人。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部分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八条
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二十条
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注.注.释.内.容.。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
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文件。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1合同。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