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丰沃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10-09 10:57:4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 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责任免除
2.4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我们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我们按照1倍所交保险费给付 “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保单周年日(含18周岁保单周年日)至60周岁保 单周年日之间身故,我们按照2倍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3)若被保险人于60周岁保单周年日(含60周岁保单周年日)以后身故, 我们按照1倍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后,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
(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1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下列约定给付
“生存保险金”:
(1)被保险人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 的
5%。
(2)被保险人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之后,“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 的10%。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2.3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
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 前述限额。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
金限制
2.2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日内作出核
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 给付保险金义务;若我们在收齐相关证明和资料后第30日仍未作出核定,除 支付保险金外,我们将从第31日起按超过天数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
保险金的给付
3.4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
料。
身故保险金申请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 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生存保险金申请
由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保险金申请
3.3
请您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 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保险事故通知
3.2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 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 的;
(2)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身故保险 金受益人的。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 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 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除另有约定外,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
权利。 在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