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以房养老试点两年 效果不明显

2016-07-28 13:50:1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以房养老试点两年 效果不明显 南方财富网小编为您提供最新以房养老试点两年相关资讯查询

  “以房养老”两年试点期已满,共有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试点并完成了承保手续。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政策、市场、观念障碍等诸多外部环境限制下,试点能在较短时间内顺利落地,实属不易。受传统养老观念影响,公众对其了解、接受和参与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以房养老”在一段时间内不会成为主流养老方式,但从长期来看,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仍有发展空间。

  现状无子女老人较青睐投保

  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险试点。2014年6月,保监会出台《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了反向抵押保险试点,试点期间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记者从保监会了解到,目前,两年试点期间已终止,试点总体平稳、正常。截至2016年6月30日,共有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试点并完成了承保手续;四个试点城市中,北京16户、上海12户、广州12户、武汉2户;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6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约9071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2万余元。

  据了解,自以房养老试点以来,仅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该业务,该公司在售的“幸福房来宝”A款是市面上唯一一款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其主要特点是:一是将反向抵押业务与终身年金相结合,保险公司承担长寿风险,依照合同约定按月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二是可以满足“居家养老”需求,老年人不需要搬离,可以继续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直至身故。三是老年人过世后,其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