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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金玉六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09-30 10:21:5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民生金玉六福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民生金玉六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28天至65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生存 满期生存金

  1、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此原因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三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生存保险金

  在第四个保单年度末,如果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在第五个保单年度末,如果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4、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的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附件1-2: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C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v 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2.2条

  v 签收本合同次日起十日内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保险费………………………第1.3条

  v 您有保险单借款的权利…………………………………………………………第6.2条

  v 您有获取保险单红利的权利……………………………………………………第4.1条

  C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7.1条

  v 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第2.3条

  v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8.2条

  v 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 9 条

  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5.如何交付保险费

  5.1 保险费的交付

  5.2 效力中止

  5.3 效力恢复

  6.现金价值权益

  6.1 现金价值

  6.2 保险单借款

  7.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 风险

  8.其他需要您关注的事项

  8.1 投保范围

  8.2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8.3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

  限制

  8.4 年龄计算与错误处理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犹豫期

  1.4 保险期间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的申请

  3.4 保险金的给付

  3.5 欠款的扣除

  3.6 诉讼时效

  4.保险单红利

  4.1 保险单红利

  C 条款目录

  8.5 联系方式变更

  8.6 合同内容变更

  8.7 失踪处理

  8.8 争议处理

  9.释义

  9.1 有效身份证件

  9.2 意外事故

  9.3 毒品

  9.4 酒后驾驶

  9.5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9.6 无有效行驶证

  9.7 现金价值净额

  9.8 利息

  9.9 会计年度

  9.10 现金价值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玉六福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u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自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载明的日期为准。我们自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本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险单周年日。保险单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