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龙金百合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09-29 11:35:3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本合同终止。
火灾意外身故
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火灾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
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 金受益人给付“火灾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运输意外身故
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运输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
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 金受益人给付“运输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海外意外身故
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海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当时在海外期间,从出国日起计算未超
过60天,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天内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海外意外 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电梯意外身故
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电梯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
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 险金受益人给付“电��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溺水意外身故
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溺水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
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 金受益人给付“溺水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被保险人符合上述二种以上特定意外身故情形时,我 们以其中最高的倍数给付特定意外身故保险金。
2.5 责任免除 因下列(1)至(7)情形之一,���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各项 保险金的责任;因下列(8)至(14)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特定意外身故的,我 们不承担给付特定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 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9)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 (10)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其它医疗手术或操作导致的医疗事故; (11)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
在此限;
(12)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感 染者不在此限;
(13)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 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4)被保险人醉酒。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 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
们向您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Ž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 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
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它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它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 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