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畅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C款
2014-09-29 11:29:3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保寿险畅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C款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满期生存金 年金 生存金 红利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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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岁-18岁 | 3496.00元 | 5年 |
一般身故或全残金2.0万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金8.0万 年金200元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4.0万 满期保险金2.0万 |
25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年金
被保险人每生存满1个保单年度,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年金。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后身故或全残(见7.2),我们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见7.3)内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最高不超过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外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本合同已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②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见7.4),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③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见7.5)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0倍给付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2)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本合同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若本合同已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则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当时的现金价值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满期保险金、各种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1种和1次为限。
人保寿险畅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C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合同构成人保寿险畅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C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所附的投保单及相关文件、有关的声明、批注单及其他约定书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的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1.2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成立、我们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2您获得的保障
2.1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2.3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为两种:第一种为至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见7.1)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第二种为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2.4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年金被保险人每生存满1个保单年度,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年金。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