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康联吉利通宝两全保险(8年A)(分红型)
2014-09-29 10:55:3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益人丧失受益权。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
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生存保险金/满期 生存保险金/满期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
生存保险金申请 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法定身份证明;(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4)本公司需要的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身故保险金申请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法定身份证明;(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
险人的死亡证明;(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6)本公司需要的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以上生存保险金/满期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 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4 保险金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 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还应对未及时给付的保 险金支付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 息,自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第 11 日起,至保险金付清时止。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 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 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 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 失踪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受益人或者其他领
取保险金的人应于知道后 30 日内向本公司退还已给付的保险金。
3.6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有权参与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
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可分配盈余,如有可分配盈余, 将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本公司会每年向您 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分发红利当时,本合同必须有效,同时您已交足所有应交的保险费,您方可获 得红利分配。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参与红利分配。
4.2 红利分配方式 本合同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将以增加有效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 若本年度有红利分配,本公司将在前一保险合同周年日有效保险金额的基础上, 按照所适用的分红率,增加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并作为下一次年度红利的 基础。
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包括以下三种: (1)满期终了分红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日的 24 时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按照所适用 的红利率,以增加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形式给付满期终了红利,本合同 终止。
(2)身故终了红利 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 照所适用的分红率,以增加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形式给付身故终了红 利,本合同终止。
(3)特别终了红利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因上述以外的其它原因导致合同效力非正常终止时, 本公司按照所适用的分红率,以增加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形式给付特别 终了红利,本合同终止。
保险费的交纳
5.1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