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65岁老人补贴:最新北京65岁老人补贴政策
2016-02-02 10:18:3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4.商业服务
●要根据老年人口规模和消费需求,合理布局商业网点,有条件的商场、超市设立老年用品专柜及老年人休息专座。
●有效利用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数据信息,合理规划养老服务商发展,根据老年人需求,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精准服务。
●商业饮食服务网点、日常生活用品经销单位,以及水、电、暖气、燃气、通讯、电信、邮政等服务行业和网点,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引导和优惠服务,增加社区、养老机构(包括养老照料中心)缴费网点,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优待标识。对行动不便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应提供电话预约、免费上门等服务,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金融机构应为老年人办理业务提供便捷服务,提供导银服务,对行动不便、重病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或代办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养老金客户开展减费让利。对办理转账、汇款业务或购买金融产品的老年人,金融机构应严格按流程办理业务,并对存在风险的问题做出详细说明,尽量了解老年人交易的真实目的,进行善意提醒,并在各网点ATM机、储蓄柜台等醒目位置张贴相关风险提示,利用科技手段进行防诈骗宣传,尽到风险提示义务。
5.文化休闲
●增加公园、景区内服务老年人的设备,提高服务老年人设备的普及率。
●市、区(县)财政支持的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优惠服务,在淡季、老年节,对老年人活动实行优惠或免费提供场地。关注农村老年人体育需求,适当安排面向农村老年人的专题专场公益性体育服务。
●提倡影剧院、演出场馆不定期为老年人提供优惠票价,在淡季为老年文艺团体优惠提供演出场地。
●市、区(县)财政支持的公共图书馆应开设老年读者阅览区域,并为老年人提供大字阅读设备、触屏读报系统等以及老年镜、放大镜等方便阅读的物品。
●旅游景区、博物馆、公共体育场馆等场所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开设老年人售票窗口,在入口排队区宜安放老年人优先标识或设置老年人专用通道。
●提倡非财政支持的旅游景区、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文体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折扣、专场活动等优惠服务。
●老年教育资源要对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农村“五保”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减免学杂费。
6.维权服务
●各级人民法院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依法优先立案受理、优先审判和执行。重视审理赡养、继承、房产纠纷等各类涉老案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成立老年人维权法庭(或老年人维权合议庭)。
●司法机关以开通电话和网络服务、上门服务等形式,为行动不便的高龄、失能、重病等老年人在报案、诉讼等方面提供便利。
●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要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程序,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优先指派。积极推动放宽老年人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更多老年人纳入法律援助保障范围,并重点关注孤寡、残疾、高龄以及空巢老人的法律援助需求。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重点做好赡养、婚姻、继承、邻里关系及因人身伤害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事故)请求赔偿等老年人常见法律问题的法律援助工作。
●健全完善市中心、区(县)中心、街道(乡镇)工作站、社区(村)联系点四级一体的法律援助机构服务体系,不断拓展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发挥基层法律援助站点作用,方便老年人就近申请获得法律援助。
●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农村“五保”以及其他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人身伤害事故赔偿金等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可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应优先为老年人提供费用减免法律咨询,有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应积极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其他免费或优惠服务。公证处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遗嘱公证业务,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给予其资金支持。
●充分发挥老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的作用,规范准入和退出机制,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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