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乐如意两全保险有什么不一样?
2014-12-09 10:27:0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附加合同《中英人寿附加乐如意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份数。 投保份数减少的部分视为终止合同,我们将退还投保份数减少部分所对应 的现金价值。
1.7 明确说明与如实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 告知 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书、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上作 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您作出
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 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 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 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 当退还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8 本公司合同解除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
权的限制 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 事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9 犹豫期内的合同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 10 天(含)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阅 解除权 读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解除本
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缴纳的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 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 2 章 保障范围
2.1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见 11.6)或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下列 公式计算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 (已缴费次数÷ 应缴费次数)
本合同所称已缴费次数,包含依照本合同第 3.3 条以保险费自动垫缴方式 垫缴保险费的次数。
本合同所称应缴费次数,指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应该缴纳保险费的全部次 数。如果您选择每年缴费的方式,应缴费次数等于本合同缴费期间年数。 如果您选择每月缴费的方式,应缴费次数等于本合同缴费期间年数乘以
12。
2、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全残,我们将按下列公式计算的 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保险金额× (已缴费次数÷ 应缴费次数)
本合同所称全残,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注①,⑤);
(2)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3)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4)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注①,⑤)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5)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注①,⑤)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6)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注②,⑤);
(7)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注③,⑤);
(8)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
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注④)。 注:①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 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 0.02,或视野半径小于 5 度,并由我们指定的有资格的眼科医生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② 关节机能的丧失是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③ 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 咽的状态。
④ 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都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 人帮助。
⑤ 所谓永久完全是指自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诊断之日起经过180 天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的情况,不 在此限。
3、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