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年年福瑞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
2014-12-02 11:04:5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意年年福瑞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年金 满期生存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2.4.1 生存给付
2.4.1.1 年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金领取起始日,我们将自该日起,在每个保险
单周年日给付年金,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以较早者为准),年
金给付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
(2)被保险人年满87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根据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方式和被保险人领取年金时的年龄,年度
年金领取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① 如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被保险人未满60周岁时,年度年金领取额=基本保险金额×2%
被保险人已满60周岁时,年度年金领取额=基本保险金额×6%
② 如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5年分期支付:
被保险人未满60周岁时,年度年金领取额=基本保险金额×5%
被保险人已满60周岁时,年度年金领取额=基本保险金额×15%
③ 如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10年分期支付:
被保险人未满60周岁时,年度年金领取额=基本保险金额×10%
被保险人已满60周岁时,年度年金领取额=基本保险金额×30%
2.4.1.2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向被保险人给
付满期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根据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方式,满期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1)如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满期金=基本保险金额
×100%;
(2)如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5年分期支付,满期金=基本保险金
额×250%;
(3)如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10年分期支付,满期金=基本保险金
额×500%。
2.4.2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以下方式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
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合同复效日(以较迟
者为准)起2年内身故,且身故时未满60周岁,我们将在扣除累
计领取的年金后向您无息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
(2)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合同复效日(以较迟
者为准)起2年后身故,且身故时未满60周岁, 我们将根据您选择
的保险费支付方式按以下方式计算身故保险金:
① 如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
额×200%;
② 如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5年分期支付,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
金额×500%;
③ 如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10年分期支付,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
金额×1000%;
(3)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60周岁,我们将给付下列两项金额中
的较大者:
① 本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② 您累计支付的本合同保险费减去我们累计已给付的年金。
2.4.3 全残保障 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合同复效日(以较迟者为
准)起2年内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且确认全残时未满60周岁,
我们在扣除累计领取的年金后向您无息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同时
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合同复效日(以较迟者为
准)起2年后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且确认全残时未满60周岁,
我们将按以下方式提供全残保障:
2.4.3.1 全残关爱金
在被保险人全残持续期内,我们自被保险人被确认全残后的首个保
险单周年日起,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给付全残关爱金,至发生下列
情形之一时(以较早者为准),全残关爱金给付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
(2)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根据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方式,年度全残关爱金领取额按以下方式
计算:
① 如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年度全残关爱金领取额=
基本保险金额×4%;
② 如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5年分期支付,年度全残关爱金领取额=
基本保险金额×10%;
③ 如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10年分期支付,年度全残关爱金领取额
=基本保险金额×20%。
本公司以同一被保险人为标的的所有因全残而给付的累计保险金
总金额以200万元人民币为限。
2.4.3.2 豁免保险费 如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方式为5年或10年分期支付,在被保险人
全残持续期内,我们将从被保险人被确认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
支付日开始豁免本合同的保险费。
豁免保险费期间,本合同继续生效,但本合同保险计划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