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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年年福瑞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

2014-12-02 11:04:5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意年年福瑞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条款

  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文号:中意人寿[2009]第112号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中意年年福瑞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我们自保险单上约定的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1.3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本合同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年龄以周岁计算。

  如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65周岁;如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方式为5年或10年分期支付,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

  1.4合同的签收

  在您收到本合同时,您应当签署本合同的签收回执。

  1.5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阅读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犹豫期结束前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不承担保险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果该基本保险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

  2.2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4时止,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2.3 年金领取起始日

  年金领取起始日为保险费支付期届满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2.4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2.4.1生存给付

  2.4.1.1年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金领取起始日,我们将自该日起,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给付年金,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以较早者为准),年金给付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

  (2)被保险人年满87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根据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方式和被保险人领取年金时的年龄,年度年金领取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① 如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被保险人未满60周岁时,年度年金领取额=基本保险金额×2%

  被保险人已满60周岁时,年度年金领取额=基本保险金额×6%

  ② 如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5年分期支付:

  ���保险人未满60周岁时,年度年金领取额=基本保险金额×5%

  被保险人已满60周岁时,年度年金领取额=基本保险金额×15%

  ③ 如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10年分期支付:

  被保险人未满60周岁时,年度年金领取额=基本保险金额×10%

  被保险人已满60周岁时,年度年金领取额=基本保险金额×30%

  2.4.1.2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根据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方式,满期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1)如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满期金=基本保险金额×100%;

  (2)如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5年分期支付,满期金=基本保险金额×250%;

  (3)如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10年分期支付,满期金=基本保险金额×500%。

  2.4.2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以下方式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合同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内身故,且身故时未满60周岁,我们将在扣除累计领取的年金后向您无息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

  (2)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合同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后身故,且身故时未满60周岁, 我们将根据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方式按以下方式计算身故保险金:

① 如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