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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金蜜桔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

2014-12-01 09:47:2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保险人在驾驶(见 12.9)或乘坐自驾车(见 12.10)时遭遇意外伤害 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含)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 原因身故

  的,我们除按本条第 2 项给付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等同于身故 保险金金额的 2 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5、 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全残,我们将按下列公式计算的 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保险金额× 已缴费次数

  6、 公共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 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含)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全残的,我们除按 本条第 5 项给

  付全残保险金外,还将按等同于全残保险金的金额给付公共 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7、 自驾车意外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自驾车时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 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含)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全残的,我们除按 本条第 5 项给

  付全残保险金外,还将按等同于全残保险金金额的 2 倍给付 自驾车意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所称全残,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注①,⑤);

  (2)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3)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4)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注①,⑤)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5)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注①,⑤)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6)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注②,⑤);

  (7)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注③,⑤);

  (8)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 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注④)。

  注:①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 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 0.02,或视野半径小于 5 度,并由我们指定的有

  资格的眼科医生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② 关节机能的丧失是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 意识活动。

  ③ 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 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 吞咽的状态。

  ④ 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是指食物摄取、大小 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都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 人帮助。

  ⑤ 所谓永久完全是指自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诊断之日起经过 180 天 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的情况,不 在此限。

  8、 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您已经缴纳的 本合同全部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在您已申请减少保险金额的情况下,上述您已经缴纳的本合同全部保险费 为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合同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年缴保险费乘以已缴费次数。

  2.2 责任免除

  如果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不承担保险

  责任,同时本合同终止: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伤,或自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以 较迟者为准)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 12.11);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12.12),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12.13),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 12.14)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 1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如果您已缴足二年保险费,我们 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

  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的,该现 ���价值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发生上述第 2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如果您已缴足二年保险费,我们 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您。

  发生上述第 3 种至第 7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本合同终止时的 现金价值退还给您。

  第 3 章 红利

  3.1 红利的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享有分红权益。我们每年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 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