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人寿福保今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1-21 10:15:3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若您或被保险人选择部分转换,须在我们规定的范围内确定部分转换比例。我们将以部分转换额度进行转换(部分转换额度=完全转换额度×部分转换比例)。部分转换之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部分转换比例相应降低。
本合同尚未领取的累积红利和累积生存礼金也可用于年金转换。
8.3
年金转换系数
年金转换系数是每1000元转换额度可转换的年领年金金额。您或被保险人行使年金选择权时,将以我们届时公布的年金转换系数为标准进行转换。
若您或被保险人选择完全转换,我们不再给付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的本合同生存礼金;若您或被保险人选择部分转换,我们根据转换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的生存礼金。
年金转换权申请的要求参照本合同3.3.2条。
您或被保险人申请年金转换权后,若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4时之前身故,我们按本合同2.3.1条关于身故保障的规定履行保险责任。
若您或被保险人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年金转换权,则视为放弃转换权,我们继续按本合同2.3条关于生存保险金和身故保障的规定履行保险责任。
本合同不能同时行使生存保险金一次性领取选择权和年金转换权。
9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9.1
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9.2
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我们与您
8
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您补付保险费及其他所有未还款项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合同的,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10
合同解除
10.1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11
合同效力的终止
11.1
合同效力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效力即时终止:
(1)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
(2)本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效力中止且未按9.2条恢复效力;
(3)被保险人身故;
(4)本合同满期;
(5)因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情形而终止。
12
如实告知
12.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2.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3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3.1
年龄错误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您退还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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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现金价值。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付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