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人寿福保今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1-21 10:15:3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补充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
3.4
生存礼金领取方式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生存礼金领取方式:
(1)直接领取;
(2)累积生息:生存礼金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效力终止时给付;
(3)抵付保险费:生存礼金用于抵付下一期的应付保险费。如果抵付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付以后各期的应付保险费。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生存礼金的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您需变更生存礼金的领取方式,则需填写变更申请书。
3.5
司法鉴定
保险事故发生后,我们有权要求进行尸检或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或医疗机构对保险事故及被保险人身体机能状况进行鉴定,费用由我们承担。
3.6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7
宣告死亡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将根据法院宣告被保险人死亡之日的年龄按本合同2.3条处理,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受益
5
人或者其他领取保险金的人应于知道后30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由我们与您依法协商处理。
3.8
诉讼时效
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
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4.2
保单红利的领取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直接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效力终止时给付;
(3)抵付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付下一期的应付保险费。如果抵付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付以后各期的应付保险费。支付期满后,抵付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您需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则您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在我们收到变更申请书之日起予以变更新的红利领取方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5
保险费的支付
5.1
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的保险费,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或之前支付当期保险费。
5.2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付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5.3
保险费自动垫交
您可以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功能,即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支付保险费,我们将��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您尚未偿还的各项欠款之后的余额自动垫交到期应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所垫交的保险费视同贷款(贷款利率参照6.2条)。
当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的,我们将根据现金价值的余额计算本合同可以继续有效的天数,本合同在此期间继续有效。当现金价值余额为零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5.4
减额交清保险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本合同有现金价值,您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