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团体年金投资连结保险2008款
2014-08-25 11:27:0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是5-50%。
本账户面临的主要风险有股票市场风险、基金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
2) 平衡型账户:
本账户为平衡型投资账户,适应市场发展变化,账户资产在股票和债券间进行合理平衡配置,追求账户资产价值的长期持续增长。本账户属于风险水平中等的投资账户,不保证投资收益。
本账户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基金及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范围是30-70%,投资于银行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是30-70%。
本账户面临的主要风险有股票市场风险、基金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
3) 稳健型账户:
本账户为稳健型投资账户,在严格控制风险和维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账户资产价值的长期稳健增长。本账户属于风险水平偏低的投资账户,不保证投资收益。
本账户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新股申购以及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账户面临的主要风险为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
3. 投资账户的管理:投资账户的管理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有权决定每个投资账户的投资,本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委托本公司以外的合格金融机构��使全部或部分管理权。
投资账户的资产每年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4. 投资账户的变更: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本公司可以设立新的投资账户或合并、分立、关闭已存在的投资账户。
投资账户变更前,本公司将提前3个月予以通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有权决定重新分配投资账户的资产,且投保人还可行使减保选择权或者解除合同。
5. 投资账户价值的评估:投资账户价值为投资账户总资产减去投资账户总负债。投资账户总资产是指某一投资账户下所拥有的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核算方法计算出的资产总额。投资账户总负债是指该投资账户中所需交付的交易费用、资产管理费用、法定税费及其他负债。
投资账户价值以投资单位(见名词释义15)计算。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在每个工作日对投资账户价值进行评估,该日称为资产评估日。每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买入价和卖出价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公众媒体上予以公��。投资单位的买入价和卖出价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投资单位买入价为投保人向本公司买入投资单位时的价格,即投保人的资金进入投资账户,折算为投资单位时所使用的价格;投资单位卖出价为投保人向本公司卖出投资单位时的价格,即投保人的资金退出投资账户,将投资账户中的投资单位兑现为现金时所使用的价格。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投资单位卖出价=投资账户价值/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数
投资单位买入价=投资单位卖出价×(1+投资单位买入卖出差价比例)
投资单位买入卖出差价比例最高不超过2%,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6. 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指因对投资账户提供投资管理服务而收取的费用,按照投资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并从投资账户价值中直接扣除。
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逐日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资产管理费=投资账户价值×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比例/365
其中:进取型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比例为每年1.75%;平衡型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比例为每年1.5%;稳健型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比例为每年1.25%。
7. 投资账户评估和交易的暂停或推迟: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本公司可以暂停或推迟投资账户价值的评估和交易:
1) 投资账户主要投资的证券市场被关闭或被限制、暂停交易时;
2) 投资账户的投资对象被暂停交易或评估时;
3) 其他不可抗力(见名词释义16)因素导致本公司无法进行正常的投资账户评估和交易时。
出现暂停或推迟投资账户价值评估和交易的情形后,本公司有权顺延履行相应的转入转出个人账户或团体账户的账户价值、给付保险金、给付个人账户价值等各项合同义务,直至上述导致暂停或推迟评估和交易的情形消失。
8. 投资账户卖出限制:当发生巨额赎回(见名词释义17)时,本公司可以根据本账户的投资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 全额赎回即本公司按正常赎回程序办理全部赎回申请;
2) 部分延期赎回即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比例(如未约定则默认为10%),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当日单个投保人在该账户的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接受的各保险单投资账户的赎回申请量;客户没有能够赎回的部分,除非投保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书面明确做出不参加下一个交易日赎回的表示外,自动转为下一个交易日的赎回申请处理。转入下一个交易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优先赎回的权利并将以下一个交易日的投资单位��出价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并依次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公司保留对投资账户价值评估周期、投资单位买入卖出差价比例、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比例进行调整的权利。在行使该权利前,本公司将提前1个月予以通知。该调整只适用于调整生效后可收取的费用。
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保单状态报告。
第八条:账户设置
1. 个人账户:本公司为本合同项下的每个被保险人设立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下设个人交费子账户和单位交费子账户两个子账户。个人账户价值等于本合同项下个人账户在各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数与其相应的投资单位价格的乘积之和。
本公司可以根据投保人书面通知及时新增被保险人个人账户。
本公司可以根据投保人书面通知为投保人的试用期员工建立个人账户,试用期员工个人账户价值可以为零,但个人账户价值为零的试用期员工人数不能超过被保险人总数的10%。
2. 团体账户:本公司为本合同的投保人设立团体账户,用于管理保险费中尚未分配到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的部分以及在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注销时转入团体账户的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未归属被保险人的部分。团体账户价值等于本合同项下团体账户在各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数与其相应的投资单位价格的乘积之和。
3. 本合同项下各账户设立时间:投保人首次交纳的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以投保人指定的各投资账户之间的比例,按照保险单签发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买入价购买投资单位,设立团体账户及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增加被保险人的,对新增被保险人收取相应的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按照新增被保险人申请被批准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买入价购买投资单位,设立新增被保险人个人账户。
第九条:费用收取
1. 初始费用
指本公司于保险费进入团体账户、个人账户之前一次性扣除的费用。初始费用比例最高不超过5%,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2.退保费用
指在投保人解除合同时,本公司收取的费用。退保费用为本合同项下各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
保单经过年数YY 《 1年1年≤ Y
《 2年2年≤ Y
《 3年3年≤ Y
《 4年4年≤ Y
退保费用占账户价值的比例4%3%2%1%0
保单经过年数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3.保单管理费
本公司将于每一会计年度(见名词释义18)末及账户注销时向个人账户收取保单管理费,作为维护保险合同的费用。本公司对团体账户及个人账户价值为零的试用期员工个人账户不收取保单管理费。
个人账户的保单管理费收取标准为每个账户最高不超过5元/月,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保单管理费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保单管理费=保单管理费月度收取标准×实际经过整月数
保单管理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扣除方式从指定的团体账户、个人账户中扣除,如果团体账户金额不足以交纳其应交部分,则从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中扣除。若本合同未约定扣除方式的,则保单管理费全部从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价值中扣除。
4. 账户转换手续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将团体账户和个人账户中单位交费子账户里的资金从本合同的一个或多个投资账户转入另一个或其他多个投资��户,被保险人可以将个人账户中个人交费子账户里的资金从本合同的一个或多个投资账户转入另一个或其他多个投资账户。账户里的资金在各个投资账户之间的转换均按账户转换申请被批准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