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优选之选(C款)投资连结保险(含财智安益账户)
2014-08-25 09:36:3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资账户的信息披露及保单状态报告
我们应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 构的规定向您提供保单状态报告。
17. 暂停或延迟评估和交易 出现下列情况,我们可以暂停或延迟投资账户价值的评估和交易: (1)投资账户主要投资的证券市场被关闭或被限制、暂停交易时; (2)投资账户的投资对象被暂停交易或计价时; (3)因不可抗力���素(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我们无法进
行正常的投资账户评估和交易时; (4)因我们无法控制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网络、通讯及计算机系统的故障或整体无
法运营等,导致我们无法进行正常的投资账户评估和交易时。 出现暂停或延迟评估和交易情形后,我们履行相应的转入转出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给
付保险金、给付投资账户价值等各项合同义务,得以顺延,直至上述暂停或延迟评估和交易 的情形消失。我们将按上述情形消失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买入价或卖出价进行 交易。
18. 资产处置
您有权按照您所认购的投资单位数量,享有投保人投资账户资产的收益,并分配该投资 账户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即投资账户的价值归您所有。
投保人投资账户资产与我们的自有资产、其他投保人投资账户资产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担 保或债权债务、连带责任等关系。
您签署本合同,表明您自愿全权委托我们代表您出席投资账户中所持有基金的基金持有 人大会、所持有股票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者债务清算机构会议,行使该投资账户资产项下 的表决权和其他资产处置权。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我们可以对投资账户单位数量进行拆分,投资账户单位
数量的拆分将不影响本合同下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如果发生上述情形,我们将提前通知您, 以保障您的利益。
三、保障条款
第 13 页 共 22 页
19. 保险责任
19.1身故保险金 我们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后
身故,我们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我们按照收到书面理赔申请和本合同第25条规定的证明资料之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
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出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的105%,即身故保险金。 您选择犹豫期满后进行投资,被保险人在犹豫期内身故的,身故保险金为您所交纳保
险费的105%;您选择在本合同生效后立即投资,被保险人在犹豫期内身故的,身故保险金为
下列两者中较大值的105%:
1)投保人所交纳保险费;
2)按我们收到书面理赔申请和本合同第25条规定的证明资料之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 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出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
在第五个保单年度届满前,我们将提前30日向您发出通知,请您书面确认是否维持投 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的 105%作为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在第五个保单年度届满日前,如果您 书面确定维持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的 105%作为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我们自第六个保单年 度始,按照本合同14.3的规定收取风险保险费;在第五个保单年度届满日前,如果您书面 确定不再维持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的 105%���为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或我们得不到您的书 面回复,则视为您放弃该保障,自第六个保单年度始,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额自动变更为 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的100%。
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的,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 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19.2持续奖金 在本合同有效且满五个保单年度的前提下,我们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向您支付持续奖金,
并以投资单位的形式转入您的投资账户(按第六个保单年度第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
出价计算,并按支付时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分配比例分配):
⎛ 5 ⎞
M= 1%× ⎜ Prem0− ∑ Rt⎟
⎜ ⎟
⎝ t=1 ⎠
其中,
M 代表持续奖金,当M小于等于零时不支付持续奖金;
第 14 页 共 22 页
Prem0 代表趸交保险费;
R1、R2、…、Rt 分别代表每个保单年度部分支取的金额,1、2、…、t代表第1、2、…、
t保单年度。
20. 责任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的除外;
①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
②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③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
④
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责任。我
们将按照确定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身故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出投 保人投资账户价值,按以下规定支付:
1)如果您不是被保险人,我们将直接退还给您;
2)如果您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我们将其作为您的遗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21.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21.1 您与被保险人都可以指定、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是您指定、变更受益人时, 应当经被保险人同意。
您或被保险人于订立本合同时,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 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若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将 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本合同生效后,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 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当日,该变更生效。我们将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21.2您或被保险人指定多个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中一个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
第 15 页 共 22 页
您未重新指定受益人的,或者其中一个受益人放弃受益权、丧失受益权的,该受益人应得份
额,由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平均分配。
21.3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项下的身故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 的遗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1)没有指定具体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所有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均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21.4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 推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在先。
21.5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对被保险人实施故意杀害、伤害的行为,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我们将按21.2或21.3的规定处理。
22. 宣告死亡
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的,我们以法院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依本合同约定给付 身故保险金。
如果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人民法院撤销对被保险人的死亡宣告,我们有权要求身故保险金 领受人,将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中超过领取当时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的部分归还给我们。您 可以直接向身故保险金领受人索要其当时领取的属于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的部分。
23. 年龄确定与错误的处理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其法定身份证件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
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若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保年龄限 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您退还本合同的投资账户价值。我们 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合同第29条的规定。
2)若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的风险保险费多于应付的风险保险费, 我们将已多收的风险保险费,以投资单位的形式转入投保人投资账户中。
3)若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的风险保险费少于应付的风险保险费, 我们有权从投保人投资账户中以扣除投资单位的形式,收取少收的风险保险费。若已经发生
第 16 页 共 22 页
保险事故,在给付身故保险金时按实付风险保险费和应付风险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但最高不
超过保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24.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您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10日内通知我们。如因故意或者 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 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 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25. 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若被保险人身故,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我们申请给付 身故保险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