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优选之选(C款)投资连结保险(含财智安益账户)
2014-08-25 09:36:3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投资账户之间的分配
比例。 我们通过投资账户管理和计量与本合同有关的投资活动,由投资活动产生的投资损益及
资产盈亏均计入投资账户。 我们对投资账户行使管理权。投资账户价值每年由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我们可以设立新的投资账户或对本合同约定的以上投资
账户进行合并、分立或关闭。投资账户的变更将不影响本合同下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如果 发生上述情形,我们将提前通知您,以保障您的利益。
9. 投资账户价值
投资账户价值为投资账户总资产减去投资账户总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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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账户总资产是指某一投资账户下所拥有的按监管部门规定的核算方法计算出的资
产总额。 投资账户总负债是指该投资账户运作中所需缴付之交易费用、管理费用、托管费用及法
定税费等。
10. 投资账户价值评估及投资单位的买入价和卖出价
投资账户价值评估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进行。投资账户价值以投资单位计 量。
正常情况下,我们每个资产评估日对投资账户的价值评估一次,计算出前一资产评估日 的投资单位买入价及投资单位卖出价(至少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并予以公布。
投资单位卖出价(简称“卖出价”),是您向我们卖出投资单位时的价格,它等于投资账 户价值除以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数。
投资单位买入价(简称“买入价”),是您向我们买入投资单位时的价格,它等于卖出价 乘以(1+买入卖出差价)。
本合同约定的投资单位的买入卖出差价为2%。
11. 投资单位数及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的确定 转入的投资单位数等于转入投保人投资账户的金额除以买入价。 转出投保人投资账户的价值等于转出的投资单位数乘以卖出价。 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是投保人所拥有的投资单位数按当时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的资
产总值。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归投保人所有。
12. 部分支取投保人投资账户的价值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被保险人生存期间,您可书面通知我们,部分支取投��人投资账户 价值,但应符合如下规定:
12.1 您每次部分支取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且部分支取后剩 余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不得低于25,000元人民币(均按我们最新公布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 算)。
12.2我们将按照收到您申请之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出您申
请部分支取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在收到您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您;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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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根据您部分支取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和下表中规定的比例计算部分支取手续费,从
您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中以扣除投资账户投资单位的形式另行扣除。
保单年度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及以后
手续费比例4%3%3%1%1%0%
12.3在前���个保单年度内,我们提供您每个保单年度一次的不超过投保人投资账户价
值10%的免费部分支取;超过部分,我们将根据上表的标准收取相应的手续费。自第六个保 单年度起,我们不收取任何部分支取手续费。
12.4您要求部分支取时,应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部分支取申请;
(3) 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如果您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领取时,除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外,还需提供您的授权书及代办
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如果我们经过计算,认为若接受您的部分支取申请,可能会导致剩余的投保人投资账户
价值低于25,000元人民币,则我们将有权拒绝您部分支取的申请。
13. 巨额支取和巨额退保限制
当发生巨额支取和巨额退保时,即当日所有申请支取或退保的投资单位数总和超过该投 资账户投资单位总数的10%,我们为保护您的利益,可以根据该投资账户情况决定全部交易 或部分延期交易,部分延期交易规定如下:
(1)当日按该投资账户内投资单位总数的10%进行交易,其余申请将延期交易; (2)对于当日可以交易的部分,我们将按照当日该投资账户可以进行交易的单位数量占
所有申请的单位数量总和的比例,确定当日每个投保人可以交易的投资单位数量; (3)对于延期交易的部分,您可以申请停止;否则将转到下一个资产评估日进行处理,
并且不享有优先交易的权利;然后,依次类推直到全部申请处理完毕为止。
14. 费用收取
您应支付或者承担如下费用:
14.1初始费用 初始费用即保险费进入投保人投资账户之前,所扣除的需要支付给我们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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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收到您趸交保险费或每一笔追加保险费后,计算初始费用。初始费用的收取比例
为保险费的4%。
14.2资产管理费 财智进取投资账户、财智成长投资账户、财智平衡投资账户、财智增值投资账户、财智
稳定投资账户的比例为每年不超过2%,目前我们采用的比例为每年2%;财智安益投资账户 的比例为每年不超过1%,目前我们采用的比例为每年1%。
资产管理费于投资账户价值评估时扣除,将体现在投资单位价格内,计算方法如下: 投资账户价值×距上次评估日天数×相应比例÷365
如果我��对上述目前采用的资产管理费的比例进行调整,将提前通知您。
14.3风险保险费 风险保险费即被保险人风险保额相对应的保障成本,风险保额即本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
金与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的差额。 风险保险费按照风险保额以及与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对应的风险保险费费率确定。风
险保险费费率表详见附件。我们保留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政策、法规的变更而调整该 风险保险费率的权利,该调整将及时通知您。本合同的风险保险费为自然费率,在本合同生 效日的每个年度对应日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而变化。
我们从本合同生效日以及生效日之每月对应日,从您的投资账户中,以扣除投资单位的 形式收取当月的风险保险费。
在前五个保单年度内,我们免收每月的风险保险费。
14.4退保手续费 在前五个保单年度内,我们将根据您退保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相应
的手续费,具体手续费比例如下:
保单年度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及以后
手续费比例4%3%3%1%1%0%
退保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按照我们收到您申请之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
卖���价计算,并按照上表中规定的比例扣除相应的退保手续费,在收到您退还的相关合同文 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您。
您要求退保时,应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退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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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如果您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除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外,还需提供您的授权书及代办人的合 法有效身份证明。
14.5保单管理费 保单管理费是我们为维持保单有效,而向您收取的服务管理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保单管理费为每月10元人民币。我们于本合同生效日以及生效日之每月
对应日,从投保人投资账户中以扣除投资单位的方式收取保单管理费。
15. 投资分配比例和投资账户间的资产转移
15.1 我们按您在投保单中确定的投资分配比例,将保险费划分到您指定的各投资账户 内。另外,在本合同生效后,您可以用书面申请或者以其他我们同意或认可的方式,在不同 的投资账户间,进行资产转移,我们不收取投资账户间资产转移的手续费。
投资账户间的资产转移没有次数限制,但您连续两次申请投资账户间资产转移的时间间 隔应不少于3个资产评估日(含申请当日)。
申请转移的资产将按我们收到您申请之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转出账户的投资单位 卖出价转出,并按我们收到您申请之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转入账户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转 入您指定的投资账户中。
15.2 我们向您免费提供投资账户间资产的定期自动转移,即我们将在您的要求下,在 本合同有效期内,按您指定的方式、每次转出数额,定期将您在财智安益投资账户中的资产 转入您指定的其他投资账户中。具体规定如下:
¾ 您可以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申请此项功能;
¾ 此项功能只适用于财智安益投资账户的资产向其他投资账户转移;
¾ 此项功能只提供每月的资产自动转移;
¾ 如果您在投保时申请此项功能,则在本合同生效日的每一月度对应日进行自动转移 处理;如果您在本合同生效后申请此项功能,则在我们受理您申请日的每一月度对 应日进行自动转移处理;
¾ 从财智安益投资账户的每次转出数额不得低于500元人民币;
¾ 转入其他投资账户,每次每个投资账户的转入数额不得低于50元人民币;
¾ 定期自动转移的终止取决于您选定的转移期满,或者财智安益投资账户内没有足够 的资产可供转移(即不能满足投保人约定的每次转出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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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