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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财智人生(B款)投资连结保险(含财智安益账户)

2014-08-22 15:43:5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单位价格(至少精确到小数点后 4位),并予以公布。

  11. 投资单位数及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的确定 转入的投资单位数等于转入投保人投资账户的金额除以投资单位价格。 转出投保人投资账户的价值等于转出的投资单位数乘以投资单位价格。 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是投保人所拥有的投资单位按当时的投资单位价格计算的资产总

  值。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归投保人所有。

  12. 部分支取投保人投资账户的价值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被保险人生存期间,您可书面通知我们,部分支取投保人投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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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值,但应符合如下规定:

  12.1 您每次部分支取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且部分支取后剩 余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不得低于10,000元人民币(均按我们最新公布的投资单位价格计 算)。

  12.2 我们将按照收到您申请之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价格,计算出您申请 部分支取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在收到您申请之日起的 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您;同时, 我们将根据您部分支取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和下表中规定的比例计算部分支取手续费,从

  您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中以扣除投资账户投资单位的形式另行扣除。

  保单年度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及以后

  手续费比例2%1%1%1%1%0%

  12.3 您要求部分支取时,应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部分支取申请;

  (3) 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如果您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领取时,除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外,还需提供您的授权书及代办

  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如果我们经过计算,认为若接受您的部分支取申请,可能会导致剩余的投保人投资账户

  价值低于10,000元人民币,则我们将有权拒绝您部分支取的申请。

  13. 巨额支取、巨额退保以及投资账户间巨额资产转移的限制

  当发生巨额支取、巨额退保以及投资账户间巨额资产转移时,即当日所有申请支取、退 保以及投资账户间资产转移的投资单位数总和超过该投资账户投资单位总数的 10%,我们为 保护您的利益,可以根据该投资账户情况决定全部交易或部分延期交易,部分延期交易规定 如下:

  (1)当日按该投资账户内投资单位总数的 10%进行交易,其余申请将延期交易; (2)对于当日可以交易的部分,我们将按照当日该投资账户可以进行交易的单位数量占

  所有申请的单位数量总和的比例,确定当日每个投保人可以交易的投资单位数量; (3)对于延期交易的部分,您可以申请停止;否则将转到下一个资产评估日进行处理,

  并且不享有优先交易的权利;然后,依次类推直到全部申请处理完毕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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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费用收取

  您应支付或者承担如下费用:

  14.1初始费用 初始费用即保险费进入投保人投资账户之前,所扣除的需要支付给我们的费用。 我们在收到您期交保险费或每一笔追加保险费后,计算初始费用。初始费用的收取比例

  为保险费的 1.5%。

  14.2资产管理费 财智进取投资账户、财智平衡投资账户、财智增值投资账户的比例为每年不超过 2%,

  目前我们采用的比例为每年 2%;财智安益投资账户的比例为每年不超过 1%,目前我们采用 的比例为每年 1%。

  资产管理费于投资账户价值评估时扣除,将体现在投资单位价格内,计算方法如下: 投资账户价值×距上次评估日天数×相应比例÷365

  如果我们对上述目前采用的资产管理费的比例进行调整,将提前通知您。

  14.3风险保险费 风险保险费即被保险人风险保额相对应的保障成本,风险保额即本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

  金与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的差额。 风险保险费按照风险保额以及与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对应的风险保险费费率确定。风

  险保险费费率表详见附件。我们保留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政策、法规的变更而调整该 风险保险费率的权利,该调整将及时通知您。本合同的风险保险费为自然费率,在本合同生 效日的每个年度对应日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而变化。

  我们从本合同生效日以及生效日之每月对应日,从您的投资账户中,以扣除投资单位

  的形式收取当月的风险保险费。 在前五个保单年度内,我们将免收每月的风险保险费。从第六个保单年度开始,我们

  将仅就基本身故保险金作为风险保额计算基础并收取每月的风险保险费。

  14.4退保手续费 在前五个保单年度内,我们将根据您退保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相应

  的手续费,具体手续费比例如下:

  保单年度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及以后

  手续费比例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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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保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按照我们收到您申请之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

  价格计算,并按照上表中规定的比例扣除相应的退保手续费,在收到您退还的相关合同文件 后的 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您。

  您要求退保时,应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退保申请;

  (3) 您合法��效的身份证明; 如果您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除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外,还需提供您的授权书及代办人的合

  法有效身份证明。

  15. 投资分配比例和投资账户间的资产转移

  15.1 我们按您在投保单中确定的投资分配比例,将保险费划分到您指定的各投资账户 内。另外,在本合同生效后,您可以用书面申请或者以其他我们同意或认可的方式,在不同 的投资账户间,进行资产转移,我们不收取投资账户间资产转移的手续费。

  投资账户间的资产转移没有次数限制,但您连续两次申请投资账户间资产转移的时间间 隔应不少于 3个资产评估日(含申请当日)。

  申请转移的资产将按我们收到您申请之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转出账户的投资单位 价格转出,并按我们收到您申请之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转入账户的投资单位价格转入您 指定的投资账户中。

  15.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向您免费提供投资账户间资产的自动转移服务,即在我 们同意的情况下,按照您的要求,并按您指定的方式、频率、每次转出数额,将您在指定的 任一投资账户中的资产转入您指定的其他投资账户中。

  16. 投资账户的信息披露及保单状态报告

  我们应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 构的规定向您提供保单状态报告。

  17. 暂停或延迟评估和交易 出现下列情况,我们可以暂停或延迟投资账户价值的评估和交易: (1)投资账户主要投资的证券市场被关闭或被限制、暂停交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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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账户的投资对象被暂停交易或计价时;

  (3)因不可抗力因素(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我们无法进 行正常的投资账户评估和交易时;

  (4)因我们无法控制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网络、通讯及计算机系统的故障或整体无 法运营等,导致我们无法进行正常的投资账户评估和交易时。

  出现暂停或延迟评估和交易情形后,我们履行相应的转入转出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给 付保险金、给付投资账户价值等各项合同义务,得以顺延,直至上述暂停或延迟评估和交易 的情形消失。我们将按上述情形消失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价格进行交易。

  18. 资产处置

  您有权按照您所认购的投资单位数量,享有投保人投资账户资产的收益,并分配该投资 账户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即投资账户的价值归您所有。

  投保人投资账户资产与我们的自有资产、其他投保人投资账户资产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担 保或债权债务、连带责任等关系。

  您签署本合同,表明您自愿全权委托我们代表您出席投资账户中所持有基金的基金持有 人大会、所持有股票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者债务清算机构会议,行使该投资账户资产项下 的表决权和其他资产处置权。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我们可以对投资账户单位数量进行拆分,投资账户单位

  数量的拆分将不影响本合同下投保人投资账户��值。如果发生上述情形,我们将提前通知您, 以保障您的利益。

  三、保障条款

  19.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9.1基本身故保险金

  我们按照收到书面理赔申请和本合同第 25 条规定的证明资料之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 的投资单位价格计算出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的 105%,即基本身故保险金。

  您选择犹豫期满后进行投资,被保险人在犹豫期内身故的,基本身故保险金为您所交 纳保险费的 105%;您选择在本合同生效后立即投资,被保险人在犹豫期内身故的,基本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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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金为下列两者中较大值的 105%:

  1) 投保人所交纳保险费;

  2) 按我们收到书面理赔申请和本合同第 25条规定的证明资料之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 日的投资单位价格计算出的投保人投资账户价值;

在第五个保单年度届满前,我们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