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运筹慧选投资连结保险怎么样?
2014-08-22 09:02:2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驶证驾驶(见7.6 条),或 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7.7 条)的机动车(见7.8 条);
(6) 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见7.9 条)、滑水、跳伞、攀岩(见7.10 条)、蹦极跳、 赛马、赛车、摔跤、探险活动(见7.11 条)及特技表演(见7.12 条)等 高风险活动;
(7) 被保险人怀孕、流产或分娩;
(8) 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医疗事故(见7.13 条)导致的伤害或未 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9) 因精神科疾病(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 类(ICD-10)》为准)而导致的;
(10)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1)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7.14 条)。
受益人 2.6 主合同所指的保险金受益人包含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和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保险金受益人,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 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 有受益权。
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 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在保险合同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其他权利人履行给付
保险金的义务:
①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②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③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
身故在先。
如何申请理��� 2.7 申领身故保险金时,应向我们提供下列文件: (1) 理赔申请书;
(2) 保险合同;
(3)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 保险金受益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文件;
(5)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 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或验尸证明;
(6) 您、受益人与其他权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 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7)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继承时,必须提供有合法继承权的相关证明文件。 申领残疾保险金时,应向我们提供下列文件:
(1) 理赔申请书; (2) 保险合同;
(3)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文件;
(4) 医院(见 7.15 条)诊断证明文件(包括完整的门诊及急诊病历、出院小结及 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
(5) 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的有关证明或资料;
(6) 您、被保险人、受益人与其他权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我们将在收到您、受益人或其他权利人提供的与保险事故相关的完整的索赔资料后, 及时作出核定。如情形复杂,我们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我们会在核定后及时通知 您、受益人或其他权利人。但对于事故性质、损失程度等不明确以及在保险事故发生 后您、受益人或其他权利人未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我们的情况除外。
3投资账户
投资账户3.1投资账户
是我们为履行本合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设立的用于进行资 金运作的一个或数个独立的专用账户。
投资账户以投资单位为计量单位,转入投资账户中的保险费均按该投资账户投资 单位价格计算相应的投资单位数。
可供选择的投 资账户
3.2 我们已设立了以下投资账户供您选择:
(1) 「现金增利投资账户」 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投资工具和具有低利率风险、高流动性的其他投资工具,以 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目前或以后许可的其他投资工具,以寻求资产安 全前提下的稳健收益。
(2) 「优选全债投资账户」 主要投资于债券类资产。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100%。 在充分重视资产长期安全前提下,寻求长期稳定的收益。
(3) 「稳健配置投资账户」 重点投资于债券类资产,少量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 权益类投资产品。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比例不高于30%。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寻求长期稳定的收益。
(4) 「平衡增长投资账户」 重点投资于债券类资产,适度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 权益类投资产品。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一般为60%,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及 其他权益类产品的比例一般为40%。在适度平衡配置资产的原则下,寻求长期稳定 的资本增值。
(5) 「策略成长投资账户」 重点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权益类产品,适度投资于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一般为40%,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及其他权益类产品的比例一般为60%。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寻求中长期稳 定的资本增值。
(6) 「积极成长投资账户」 重点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权益类产品,少量投资于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一般为20%,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及其他权益类产品的比例一般为80%。在承担适度风险的基础上分享中国经 济和证券市场的成长,寻求较高的中长期资本增值。
(7) 「成长先锋投资账户」 主要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证券 投资基金及其他权益类产品的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100%。充分利用证券 投资基金较高的成长性,分享中国经济和证券市场的成长,寻求较高的中长期资 本增值。
我们可根据市场表现增加经国家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投资账户,您可根据我 们的规定,在当时有效的投资账户中选择一个或多个投资账户。
投资账户价值 3.3 投资账户价值等于投资账户总资产减去总负债。 投资账户总资产是指该投资账户下所拥有的全部资产总额,具体计算方法按照国
家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投资账户总负债是投资账户应付但未付的有关款项,例如:法定交易税费、资产 管理费(见3.4 条)等,具体计算方法按照国家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投资账户资产 管理费
3.4 我们在每日从投资账户中收取资产管理费,收取标准为:
1
资产管理费= 资产管理费计算基础× 当年实际天 数
×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
资产管理费计算基础= 投资账户总资产 - 应付已买入资产款项- 应付税金
– 不包括资产管理费的其他负债
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最高不超过2%。
投资单位价格 3.5 每一投资单位的资产净值。投资单位价格采用以下方法计算: 投资账户价值
投资单位价格=
投资单位总数
计价日 3.6 我们为您买卖投资单位或计算保单账户值时,对投资账户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的基 准日。若遇证券交易所休市,则当天的计价日取消。
4 保单账户
保单账户和保 单账户值
4.1 我们为您专门设立的单独账户,以记录您所持有的投资单位数量。 在主合同有效期内,您的保单账户在各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数量将随着保险费的
分配、保障费用和保单管理费的收取、部分提取、投资账户转换而相应增减。
保单账户值等于保单账户中各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数量与相应投资单位在当时 的价格的乘积之和。
保单账户值直接受到投资账户和市场表现所影响,获得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
保险费的分配 4.2 (1) 每期保险费
我们收到每期保险费后,按下列公式和分配比例,计算本合同的保险费中的可投 资金额,然后按您所指定的各投资账户之间的比例购买投资单位存入您的保单账 户中。
可投资金额=保险费×分配比例
保险费年期分配比例
主合同附加「运筹」慧
选投资连结险其他附加合
同
第1年50%95%100%
第2年75%95%100%
第3年85%95%100%
第4-5年90%95%100%
第 6-10 年95%95%100%
以后各年100%95%100%
保险费年期自您第一次缴付保险费开始计算,每缴足12个月为一个保险费年期, 但其中保险费缓缴期(见5.2 条)和保险合同中止期不计算在保险费年期内。
对于投保时缴付的保险费,如果您在投保时选择保险合同生效时进行投资,则所 适用的投资单位价格为我们同意承保并收到保险费当日的价格;如果您选择在犹
豫期届满后进行投资,则所适用的投资单位价格为犹豫期届满后的下一计价日价 格。
对于以后每期缴付的保险费,所适用的投资单位价格为我们收到该笔保险费当日 的价格。但如果以后每期缴付的保险费在犹豫期届满前收取,且您在投保时选择 在犹豫期届满后进行投资,则所适用的投资单位价格为犹豫期届满后的下一计价 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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