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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方正人寿附加高中教育年金保险

2014-11-03 11:26:1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若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身故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 三、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 受益权。

  第十条 申请资料

  一、高中教育保险金的申请 在符合保险责任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由教育保险金的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并凭下 列证明、资料的原件向我们申请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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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在符合保险责任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并凭下列 证明、资料的原件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 (1)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 明; (5)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及遗体火化证明;

  (6)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释义22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三、豁免保险费的申请 在符合保险责任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由豁免保险费的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并凭下 列证明、资料的原件向我们申请豁免保险费: (1)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投保人的死亡证明; (如适用者)

  (5)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释义23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投保人残疾程度鉴定书;(如适用者)

  (6)所能提供的与确认豁免保险费情形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您告知需要补充的有关材料。

  第十一条 保险金的给付

  我们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或者豁免保险费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我们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是对于下列情形,我 们将在六十日内作出核定:

  (1) 须由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2) 涉及调查与核实您或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

  (3) 保险事故发生在投保所在地地级人民政府行政区划以外的地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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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或应当豁免保险费情形的,在与申请人确认给付保险金数额或核定应当 豁免保险费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或者通知申请人豁免事宜。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申请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或不构成豁免保险费情形的,我们将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发 出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者拒绝豁免保险费的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如果在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我 们按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以支付,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 我们已支付的身故保险金。

  如果投保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投保人应于生还后三十日内补交所有已被豁免的保险费。

  第十二条 保险金的申请时效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我们申请保险金的权利,或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我们申请豁免保险费 的权利,应当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行使,超过五年不行使此权 利的,则丧失此权利。

  第十三条 持续残疾证明

  自豁免保险费以后,我们有权要求您提供持续残疾证明或接受体检,其时间间隔取决于投保 人的残疾程度及我们的有关规定。持续残疾证明必须由我们指定的医院提供,体检必须由我 们来安排进行,所需费用均由我们承担。如果您不能提供这些证明或未按我们的要求接受体 检,我们有权停止豁免保险费。

  第四部分 如何交纳保险费

第十四条 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