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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状元附加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2006

2014-10-28 11:10:0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状元附加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2006怎么样?

  太平状元附加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2006

  适用年龄:60天至12周岁

  产品险种:少儿保险

  意外保障 高中教育金 意外身故 教育金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年缴费 缴费期 保障项目和金额 保障期
0岁-2岁 2123.00元 15年

大学教育金10000元

15年
1岁 2060.00元 至15周岁

高中教育年金10000元

身故保险金10000元

至17周岁
10岁 14374.00元 至18周岁

教育金3.5万

至21周岁
13岁 522.00元 至17周岁

高中教育金3414元

至15周岁
13岁 12844.00元 至18周岁

大学教育金2.0万

至21周岁
2岁 522.00元 至17周岁

高中教育金3414元

至15周岁
2岁 618.00元 至15周岁

高中教育金3000元

身故保障金3000元

至17周岁
2岁 10615.00元 至18周岁

高中教育金10000元

大学教育金5.0万

至21周岁
3岁 4524.00元 至15周岁

保险费返还2.0万

高中教育年金2.0万

至17周岁
5岁 8145.00元 至17周岁

教育金领取3.0万

至21周岁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保险责任

  一、高中教育年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3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我们将分别在被保险人年满15周岁、16周岁和17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高中教育年金。

  二、保险费返还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给付已交保险费返还额,保险费返还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同时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保险费返还额=已交保险费×(1+2.5%×已交保险费经过天数/365)

  这里的已交保险费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按标准体4年交方式计算的您已交纳的保险费。

  在给付高中教育年金或保险费返还时,关于红利的处理参见第五条“红利分配”。

  第五条 红利分配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我们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确定有红利分配,我们将进行红利分配。

  本附加合同的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一、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增额红利方式指的是增加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

  1分红保险:指保险公司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的人寿保险

  2周岁:指按照身份证、护照、军人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

  3保险期间:指保险合同期间,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约定终止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4标准体:指经保险公司授权的专业人员审核后,保险公司不用增加额外保险费或特殊限制,而同意接受投保申请的被保险人。

  太平附加状元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6,第4页,共6页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我们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红利应分日是保险单周年日,而红利的实际分配日将可能因年度会计核算、审计或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险监管的要求而迟于保险单周年日。

  我们将每年至少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二、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将在本附加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付您。

  终了红利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发放:

  1. 满期生存红利

  被保险人在年满17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的零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满期核算,如果确定有满期生存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2. 体恤金红利

  被保险人身故后,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体恤金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3. 特别红利

  因上述两项以外的其它原因导致本附加合同终止时,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特别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一部分 您(投

  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合同依您的申请,可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