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家倍保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28 10:57:5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单,变更的生效时间以批注或者批单中载明的 时间为准。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或受益份额时,必须经过被保险 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 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身故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3)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身故保险 金受益人的。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 推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除另有指定外,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
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 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 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 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生存保险金申 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
请 资料的原件: (1) 本合同;
(2) 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
身故保险金申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
请 资料的原件: (1) 本合同;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 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特别注意事项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 和资料。
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时,受托人还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 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 利文件。
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 领取保险金,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3.4 保险金给付我们在收到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
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
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对属于保险责任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
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按照我们确定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
我们确定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
率。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
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
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
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 宣告死亡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失踪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法院判决宣
告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
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应在知道后 30 日内向我们退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在前述情形下,本合同的
效力依法确定。
3.6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 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的确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 在每一保单年度,如果本合同有效,我们将根据分红
定 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向您进行红利分配。如果有红利分配,我们 将在保单红利派发日根据保险监管机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