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太平附加盛世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2月11日更新)

2014-10-22 10:16:3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附加盛世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2月11日更新)怎么样?

  太平附加盛世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2月11日更新)

  适用年龄:30天至22周岁

  产品险种:少儿保险

  意外保障 少儿重大疾病 白血病津贴 重大疾病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后,首次发生并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少儿重大疾病(见释义),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白血病关爱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后,首次发生并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白血病(见释义),本公司将在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再按同等金额给付白血病关爱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含第60天)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特定疾病,本公司无息向投保人返还该被保险人保险费,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但连续投保或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疾病无60天等待期的限制。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附加盛世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2010年10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阅读提示:

  一、 本公司根据本附加合同中所述第四条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二、 在部分情况下,本附加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请留意第五条;

  三、 解除保险合同会造成一定的损失,请留意第十七条。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第二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太平附加盛世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本公司所提供的主合同上,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被保险人名册、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若构成本附加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附加合同及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正本与复印件或电子影像件的内容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第三条 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 30天至 22 周岁,身体健康的儿童及青少年,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 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后,首次发生并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少儿重大疾病(见释义),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 白血病关爱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后,首次发生并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白血病(见释义),本公司将在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再按同等金额给付白血病关爱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含第60天)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特定疾病,本公司无息向投保人返还该被保险人保险费,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但连续投保或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疾病无60天等待期的限制。

  第五条 责任免除

  一、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条款所指重大疾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监护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二、 发生前款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责任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相应的现金价值。

三、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