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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少儿重疾保障有什么不一样呢?

2014-10-21 14:04:0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超过前述限额。

  第二十四条 年龄错误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

  下列方式办理:

  1.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

  之前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我们合同解除权

  的限制”的规定。

  2.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

  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

  您。

  第二十五条 性别错误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

  方式办理:

  1.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

  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2.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

  您。

  第二十六条 未还款项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险费或其他未还清款项,我

  们会在扣除上述款项及累积利息后给付。您欠交的保险费或其他未还清款项将以保单贷款的方式计算累积利

  息。关于保单贷款请参见第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保险合同的终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效力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自动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日当天零时;

  二、我们已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三、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太平附加吉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B 款)》的效力终止;

  四、本合同内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况。

  因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太平附加吉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B 款)》的保险责任给付导致的本合同终止,我

  们不再承担任何给付责任。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的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如果您的联系方式(如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发生变化,请及时通知

  我们。否则,我们将按已知的最后联系方式与您联系。

  第二十九条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应当达成仲裁协议并明确约定仲裁事项、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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