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附加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014-10-21 13:39:4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协议共同构成。
1.3 附加合同生效 本附加合同以我们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为生效条件, 生效日载明于保险单上。 我们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承担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1.4投保范围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学习且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大、中、小学 全日制在册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 父母或监护人作为投保人。
o您获得的保障
2.1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 明。
2.2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
2.3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见 7.1),在指定 医院(见7.2)内进行治疗,我们就其每次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的实际支出的、属于本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 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超过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部分(见 7.3), 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比例(见 7.4)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已从其他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获得补偿或者赔偿,我们给
付的保险金将不超过该被保险人实际医疗费用总额扣减已经获得各 种补偿和赔偿后的差额。 在每一保险期间内,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 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2.4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
任:
一、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醉酒(见
7.5)、斗殴、自杀、故意自伤;
三、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
证的机动车;
五、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见7.6)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见 7.7);
六、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活动;
七、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 精神疾病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
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九、 被保险人因流产、怀孕(含宫外孕)、分娩(含难产)、药物过 敏、食物中毒或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 十、被保险人进行美容手术、外科整形、牙齿修复、牙齿整形、视力 矫正、先天性疾病治疗、先天性畸形治疗、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或 心理治疗; 十一、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十二、细菌或病毒感染(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除外); 十三、被保险人的脊椎间盘突出症;
十四、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见 7.8)、跳伞、攀岩(见7.9)、驾驶滑
翔机或滑翔伞、探险(见 7.10)、摔跤、武术比赛(见7.11)、特技 表演(见 7.12)、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p 您的义务
3.1 保险费的交纳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须一次性交清。
3.2 如实告知 在订立本附加合同时,我们会向您说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 是责任免除条款。我们会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 您应当如实告知。 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 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附加合 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 不行使而消灭。 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我们对于本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 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 的,我们对于本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q 您对本附加合同拥有的权利
4.1 附加合同的解除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您可以书面申请解 除本附加合同,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解除合同申请书; 三、您的身份证明。
自我们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在收到上 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本附加合同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
(见 7.13)。
r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5.1 受益人指定与 变更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5.2 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在知道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