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金喜年年II年金保险
2014-12-23 10:24:0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友邦金喜年年II年金保险
险种: | 少儿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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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 | 见具体条款 | 承保年龄: | |
保费: | 缴费方式: | 见具体条款 | |
投保前请仔细阅读: | 基本说明 保障内容 免责条款 备注 详细条款(下载) |
保障内容 |
友邦金喜年年II年金保险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升级,使投保人能够获得更全面的保障。首先,自付费期满后(可选6年或10年付费期),被保险人可每年领取生存现金直至100岁满期,而非88岁;第二,被保险人首次将获得等于基本保险金额5%的生存现金,每两年递增5% ,直到等于10%的基本保额,此后生存现金给付金额保持不变;第三,自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后首个法定会计年度起,公司每年将根据上一法定会计年度,本合同所属的分红保险产品组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尚未分配的红利是不保证的;第四,包含身故保险金,且基本保险金额无需计入未成年人最高累计死亡保险金额;另外,被保险人若100岁时仍然健在,还能获得等于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作为贺寿大礼。 除以上众多优势外,《友邦金喜年年II年金保险(分红型)》还可选择附加《友邦附加金喜年年II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或《友邦附加金喜年年II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一旦发生合同约定的人生风险,客户可免交其后各期保费,周到的可持续性保障,延续对子女的关爱。若附加《友邦附加金喜年年II定期寿险》,则在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65岁之前全残并在全残持续期内,自被保险人全残后的下一保险单周年日开始,主合同的生存现金将双倍给付。 |
案例设计 |
[案例设计]案例一:王先生30岁,为自己刚刚出生的女儿投保了《友邦金喜年年II年金保险计划》,该计划包含主合同《友邦金喜年年II年金保险(分红型)》、附加合同《友邦附加金喜年年II定期寿险》、《友邦附加金喜年年II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上述计划中主合同基本金额10万元,缴费6年,首年缴保费53,482元(其中主合同保险费52,310元),累计共付保险费320,610元。自王先生的女儿6岁起便可领取生存现金,首年5000元,之后每两年现金金额递增250元,直到递增至10,000元,此后生存现金给付金额保持不变;若张先生的女儿健康生活至100岁,还可领取满期金10万元,总累计生存现金及满期金为94.5万元。 现金红利(按中档利益演示)累计约为49.9万元(低档21.7万元,高档73.6万元)(红利是非保证利益) 案例二:张先生今年30岁,职业经理人,他选择了《友邦金喜年年II年金保险计划》,该计划包含主合同《友邦金喜年年II年金保险(分红型)》、附加合同《友邦附加金喜年年II定期寿险》、《友邦附加金喜年年II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上述计划中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首年付保险费43,886元(其中主合同保险费43,090元),付费6年,累计共付保险费263,249元。王先生在6年付费期满后,即36岁开始即可以领取生存现金,首年5000元,之后每两年生存现金金额递增250元,直到递增至10,000元,此后生存现金给付金额保持不变;若张先生健康生活至100岁,还可领取满期金10万元,总累计生存现金及满期金为64.5万元。 现金红利(按中档利益演示)累计约为26.7万元(低档11.1万元,高档39.8万元)(红利是非保证利益) 注: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具体内容以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为准。) |
专家点评 |
该产品属逐年返还的分红型保险,集生存现金、现金红利、满期金及身故保障于一体,还可附加包含全残和豁免保险费等保障的附加险,是子女成长及个人退休养老金储备的专业财务规划解决方案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