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附加康乐年华长期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2014-09-17 11:26:5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院日数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同一意外伤害导致的一次住院治疗,我们给付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最高 以 180日为限。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间歇性住院治疗,前次出院与后次入 院日期间隔未达 90日,则后次住院视为前次住院的延续,两次住院按一次住院限 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2.4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主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
(2)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见 5.2)、空中运动(见 5.3)、攀岩(见 5.4)、探险
(见 5.5)、摔跤、武术(见 5.6)、特技表演(见 5.7)、赛马、赛车及其 他高危险活动或高危险运动;
(3)牙齿修复、牙齿整形,视力矫正,美容和整形手术及一般理疗;
(4)神经、精神的功能失常,包括痴呆、神经衰弱、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 症、躁抑症、神经症(包括恐怖症,焦虑症,强迫症)、癔症、疑病症、帕 金森氏病、偏头痛、雷诺综合症及植物神经功能障碍;
(5)椎间盘突出症或膨出症;
(6)在本附加合同的签发日之前被保险人已存在但未如实告知的疾病、症状或受 伤;
(7)先天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
3 您的义务和权利
3.1 保险费的 交纳
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与主合同相同。
3.2 犹豫期 您于签收本附加合同后 10日内可要求撤销本附加合同。若您在此期间提出撤销本
3.3 您解除合 同的手续 及风险
附加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您书 面申请撤销本附加合同之日起,本附加合同即被撤销,我们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 起即不承担保险责任。本附加合同撤销后 30日内,我们无息退还您已交保险费。 您申请撤销本附加合同时须同时申请撤销主合同。
若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 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 之日起 30日内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时须同时申请解除主合同。 您犹豫期后解除附加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3.4 效力终止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附加合同效力自动终止:
(1)主合同效力终止;
(2)因本附加合同条款所列其他情况而终止。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受益人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指定外,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
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4.2 保险金申 请
意外伤害 住院津贴 保险金申 请
4.3 保险金的 给付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在申请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 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我们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门诊或急诊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 清单和结算明细表、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 料。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 形复杂的,在 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日内,履行给付 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
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
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