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09-17 11:12:4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4、 被保险人自杀;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7.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7.6)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7.7)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见7.8)、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意外;
9、 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不孕症、避孕及绝育手术,或因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其他内外科治疗或手术导致的伤害;
10、 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蹦极、探险活动、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或从事海上作业、井下作业、火药、爆竹制造等高风险工作;
11、 用于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牙齿修复、牙齿整形或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配镜等)的费用;
12、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见7.9)(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见7.10)(HIV 呈阳性);
13、 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康复治疗住院,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缺陷的治疗住院,患精神病、心理疾病、职业病、性病住院;
14、 投保前和本附加合同生效九十天(含第九十天)内已经发现而本附加合同生效九十天后住院治疗的疾病;
15、被保险人在非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或投保所在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中不予支付的费用。
2.4 责任终止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附加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1、主合同终止;
2、您在本附加合同满期日或以前未申请续保的;
3、本公司不同意您续保本附加合同的;
4、本附加合同的累计给付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时。
三。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本附加合同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本公司。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若因急诊未在本公司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应在三日内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在接到申请后三日内答复,对于本公司同意在非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的,本公司按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
3.3 保险金的申请
1、住院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住院医疗保险金时,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见7.11);
(3) 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治疗费用的原始凭证和费用清单;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2、如委托他人代为申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4 保险金的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 诉讼时效
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四。 如何交付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交付
保险费详见费率表,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
五。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您可以书面通知我们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