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014-09-16 14:15:3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嘉禾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医疗意外 团体医疗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医疗机构治疗并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本公司将按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支出的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的90%给付医疗保险金。上述医疗费用必须在签发保险单的本公司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
若被保险人已从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获得赔偿,或按政府的规定获得赔偿,或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医疗保险赔付(包括本公司对此保险事故的赔付)及其他第三方获得赔偿,本公司将在扣除被保险人已获得补偿后,按照前款约定给付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因意外伤害在医疗机构治疗并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本公司将分别给付医疗保险金。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的各项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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