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附加嘉瑞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09-16 11:28:3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应日。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的保障
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复效)180 天后因初次诊断患有的疾病 开始住院治疗的,我们将按照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每个保险单 年度,我们给付的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累计天数最多不超过 120天。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为 下面三项的乘积:
(1) 住院津贴 10元每天每份;
(2) 份数;
(3) 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
二、重症监护收入保障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复效)180 天后因疾病必须入住重症监
护病房进行治疗的,我们除给付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外,还将按被保险人实际入住重症监护 病房天数给付重症监护收入保障保险金。每个保险单年度,我们给付的重症监护收入保障保 险金累计天数最多不超过 30天。重症监护收入保障保险金为下面三项的乘积:
(1) 重症津贴 20元每天每份;
(2) 份数;
(3) 被保险人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天数。
在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内,我们累计给付的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和重症监护收入保障 保险金之和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六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 任:
1、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年内自杀,���被保险人自杀时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 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10、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 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
11、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2、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蹦极、探险活
动、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3、被保险人从事井下作业、火药、爆竹制造等高风险工作;
14、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牙齿修复、牙齿整形或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 椅、假肢、助听器、配镜等);
15、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康复治疗、先天性疾病治疗;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 产及分娩以及由以上一个或多个原因引起的并发症治疗;
16、被保险人投保前已经发现而投保后治疗的疾病。
因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我们不承担保险金给 付责任。
第七条 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与主合同相同,并且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每份保险金额 10000元对应的住院津贴为 10元每天,对应的重症津贴为 20元每天。
第三部分 如何申请给付保险金
第八条 保险金的申领
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和重症监护收入保障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住院或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索赔权利人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
下列证明材料向我们申请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和重症监护收入保障保险金:
1、本附加合同;
2、索赔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及索赔权利证明;
3、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4、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治疗费用的原始凭证和费用清单、诊治记录;
5、若申请重症监护收入保障保险金还需提供入住重症监护病房及入住天数的相关证明;
6、我们所需的并且被保险人能够提供的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我们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后,对确属保险责任范围的, 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 责任范围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我们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的证明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 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暂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的证明材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 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数额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