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09-15 10:10:4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本公司有权解 除合同,并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公司行使合同 解除权适用“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 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 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 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 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7.4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
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它保险凭 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更协 议。
7.5 联系方式变更 为了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投保人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
方式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公司。 若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按 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 投保人。
7.6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时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
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释义
8.1 被保险人 指本合同所附被保险人名册中所载人员。
8.2 团体 是指中国境内具有 5名以上(含 5名)成员且非因购买保险而组织的
合法团体,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8.3 成员 团体为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成员是指该团体中身体健康,正常工作
的在职员工;团体为社会团体的,成员是指该团体的会员以及正式工 作人员。
8.4 配偶 指在投保时与参加本保险的团体成员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丈夫或妻
子。
8.5 子女 特指在投保时,参加本保险的团体成员的出生在 30日(不包括本日)
以上且不满 23周岁(不包括本日)、身体健康、且未曾婚配的子女, 其中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合法收养的子女或有扶养关系的继 子女。
8.6 连续投保 指投保人为被保险人续保同一险种,且续保保单的生效日为原保单到
期日的次日。
8.7 意外伤害事故 指外来的、非本意的、突然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
客观事件。
8.8 重大疾病 指被保险人初次发生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或初次接受符合下列定义
的手术。该疾病或手术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以下重大疾病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了规范定义
的疾病。
(一)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 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 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 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 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 Binet分期方案 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 AnnArbor分期方案 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 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 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
动态性变化;
4.发病 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 于 50%。
(三)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 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 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