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附加华宝安心长期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2014-09-15 09:57:4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构(见 9.6)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
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第4 日开始每日按住院日额津贴给付疾病住院日额津贴 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发生本附加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
给付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的无等待期。
等待期
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90日内,被保险人因意
外伤害事故(见 9.3)以外的原因住院(见9.4),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这
9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的住院及与该住院视为同 一次住院(见 9.5)的治疗,无论是否延续至等待期后,我们均不承担给付保 险金的责任。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保险金申请
3.3
被保险人应在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若因急诊未在我们指定或认可
的医疗机构就诊的,应在 3日内通知我们,并在病情好转后及时转入我们指定 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若确需在非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的,应向我们提出 书面申请,我们在接到申请后 3日内给予答复,对于我们同意在非指定或认可 的医疗机���就诊的,我们按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 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我们。
保险事故通知
3.2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受益人
3.1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w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
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见 9.23)。
(13)被保险人接受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
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整容手术;
(14) 被保险人健康检查、疗养、静养、特别护理或康复性治疗;
(15) 被保险人患未告知的既往症(见 9.19)、先天性疾病(见9.20)、遗传 性疾病(见9.21);
(16) 被保险人患椎间盘突出症(包括椎间盘膨出、椎间盘突出、椎间盘脱出、
游离型椎间盘等类型)及痔疾病(见 9.22)。
(12)
(11)
被保险人分娩、流产、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节育(含绝育)、
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被保险人患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 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见9.18);
(10)
(8)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见 9.13)、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热气球、
跳伞、攀岩(见 9.14)、探险活动(见9.15)、武术比赛(见9.16)、 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特技表演(见 9.17)、蹦极、 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及车辆竞赛等高风险运动;
(9)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我们进行保险费率调整并向保险监管机关备案后,您须按调整后续保当时的保
我们将根据整体风险的变化情况,决定是否调整保险费率。本附加合同的保险
费率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
我们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的权利。
保险费率调整
4.2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应与主合同保险费一并支付。
您应当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向我们支付保险费。如果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
您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在每期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或之前支付对应各期的保 险费。
本附加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费的支付
4.1
如何支付保险费
x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
3.5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日内,对给付保险
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 终确定给付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