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附加综合意外伤害急救医疗保险
2014-09-12 11:35:2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定的内容,适用主合 同条款相关规定。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 合同的条款为准。
合同构成
1.1
您与我们的合同
X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合众附加综合意外伤害急救医疗保险条款
附件 2-3
3
(10) 遗传性疾病(见释义 6.11),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
释义 6.12);
(11) 被保险人怀孕、流产、节育、分娩(含剖宫产)、不孕不育治疗、
(9)
(8)
(5)
(6)
(7)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 6.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 6.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 义 6.7)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释义 6.8)的机动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滑雪、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 翔伞、探险活动(见释义 6.9)、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 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疾患(依照世界卫生组织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 的伤害;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 处方药(见释义 6.10)不在此限;
(1)
(2)
(3)
(4)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急救和医疗费用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
金的责任:
保险责任的免除
2.5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对上述意外伤害急救保险金和意外伤害
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
对于当地正在执行的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
项目和药品(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费用需由个人部分或全部负 担的药品)费用及自费诊疗项目(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费 用需由个人部分或全部负担的项目)费用,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须符合当地正在执行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或公费医疗规定。若被保险人可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机 构、公费医疗、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 偿,我们将从应付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中扣除相应数额。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我
们按照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天内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的医疗费 用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保
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见释义 6.4)事故,需要由医院或专业的急救机
构用急救车将被保险人从事故发生地点运送到医院,我们按照被保险人 实际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包括急救车费以及在急救车上发生的必要的用 于抢救的医疗费用给付“意外伤害急救保险金”。
意外伤害急救保
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2.4
附件 2-3
4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见释义 6.13)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包括: 完整的病历、出院小结及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
(4)医疗费用收据正本、医疗费用清单;
意外伤害医疗保
险金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急救车费用原始发票;
(4)医院或急救机构出具的车上急救医疗费用收据正本及医疗费用清 单;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 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 证明和资料。
意外伤害急救保
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保险金申请
3.3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 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 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 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